“老赖”不交房也不退款

《南都晨报》拘留所里来悔过

发布时间:2019-09-18 09:48:01


    本报讯(记者 李扬 通讯员 王淼 王崇)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在中秋专项行动中迅速出击,将一起一房二卖,不交付房产,也不退还购房款的“老赖”依法拘留。

    2015年,田某与郭某夫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田某支付51万元购房款。郭某夫妇收到购房款后,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次年,郭某夫妇在该案仍未履行的情况下,又与乔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一处房屋以15万元的价格有偿转让给乔某,乔某依约支付了房款,可郭某夫妇拒不向乔某交付房屋及办理过户手续。乔某遂将郭某夫妇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约定时间内退还购房款,郭某夫妇再次对法律生效的义务置若罔闻。

    目前,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某夫妇司法拘留15天。

责任编辑:fb    

文章出处:9月17日《南都晨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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