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伤拿不到赔偿款

《南都晨报》法官释法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9-09-18 10:22:57


    本报讯(记者 李扬 通讯员 屈熙尧)回家途中被车辆撞伤,却迟迟拿不到赔偿,无奈诉至法院。日前,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法,将3万余元执行款送到申请人韩某手上。

    2018年,韩某在回家途中,被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撞伤,经认定,王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孙某赔偿韩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不肯履行生效判决,韩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以没钱为由拒不配合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对其耐心释法,最终,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答应3天后支付韩某全额执行款。

责任编辑:fb    

文章出处:9月18日《南都晨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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