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0-02-09 08:58:28


“拿到被拖欠的工,心里终于踏实了,我们可以过个安生年了!感谢法官们不辞辛苦的工作!”25日,唐河县农民工小王拿着被拖欠的工资高兴的说。年关来临,唐河县人民法院把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项措施解决群众难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5日,该院又成功调处一起农民工工资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8128,地产商冯东明将其开发的一套单元房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田书荣,田与当天付清了房款。孰料,因冯东明此前尚拖欠承建此单元房的工头杜汉奎及农民工工钱,冯已于10天前将此单元房抵给杜汉奎用于支付工钱。但冯没有将真实情况告诉田书荣,也没有给田办理房屋产权证明。20101月,田书荣将冯东明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责令冯东明为其办理房权证。得知田书荣将冯东明诉至法院,工头杜汉奎也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主张其对单元房享有权利。在诉讼中杜汉奎特别强调,冯东明欠的是他手下34位农民工的工钱,此套单元房是用来抵偿的,因冯东明欠账太多,又无其他偿还能力,如果法院将此房判给田书荣,34位农民工看不到希望,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杜汉奎还多次找承办人、庭长、院长反映情况,要求法院保障34位农民工合法权益。法院征询冯东明的意见,冯表示要愿意为田书荣办理房权证,至于欠杜汉奎的工钱,以后慢慢再付。此时,如果简单的按照法律规定将此套单元房裁判给田书荣,那么,杜汉奎手下30多位农民工的工钱就不能得到实现,并且年关临近,农民工正急等着拿到工钱回家过年。如果农民工再拿不到工钱,30多位农民工就会上访,一旦出现群体性纠纷,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充分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尽快圆满解决该案,唐河法院党组副书记刘建平的亲自协调,民二庭办案人员、庭长对三方当事人展开了艰苦耐心的调解工作,他们着重对被告冯东明讲法释理、细心说教,让其明白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果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并且结合冯东明现在的处境,多方为冯东明想办法、提建议。经过法官们坚持不懈的努力,24日,三方达成和解。晚上十一点,冯东明经过多方努力,筹措了75000元支付给杜汉奎及34位农民工,并承诺为田书荣办理房权证手续。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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