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高院和市委关于春节期间警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节假日车辆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及私自动用警车带来的不良影响,南阳中院要求该院所有的警车(除值班车辆外),在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九)下午下班后,要冲刷干净统一集中到院内停放,严禁公车私用。明确规定,凡发现私自动用警车的,将严格追究个人及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并按照绩效考评办法扣除相应分数。
2月12日下午,南阳中院监察室和机关服务中心对警车停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各部门均能按照规定车位自觉停放车辆。由于严格管理,春节期间南阳中院未发生违规用车现象,确保全院干警度过了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