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马爽爽)近日,西峡县法院执行干警奔赴浙江等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实地查控,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西峡县某钢铁公司向江苏省兴化市某铸造公司供应保护渣,货款共计16万元。随后某铸造公司只支付了部分货款,某钢铁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将某铸造公司诉至西峡县法院,请求裁决。
判决生效后,某铸造公司无视生效法律文书,以公司已停产数年、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财产状况进行查控,却未找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经多方打听,该公司股东投资有其他企业,十几万元的案件,应当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决定前往浙江,对某铸造公司实地查控。经过仔细侦查后,发现该公司还有几台使用设备可供执行,就依法将设备查封、扣押。在得知自己还能使用的几台设备被执行干警查封后,面对强大的执行震慑,该公司负责人主动与执行干警见面,当场履行了全部案款,这起买卖合同案件得以执结。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