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母亲毒死女儿背后的隐情

  发布时间:2009-01-05 14:09:42


她是一位伟大而又慈祥的母亲,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家妇女。

她平日养成了一种农家妇女特有的勤劳、善良、憨厚和朴实的性格。她上忠诚于丈夫,下孝敬于公婆,对自己年仅四岁的骨肉女儿更是整日疼爱有加。但就是这样一位有着中国传统美德的妇女却做出了常人难以理解和想象的事情,是她一手导演毒死了自己的女儿。当法官拿着盖有鲜红大印的判决书在狱中向她宣读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剥夺政治权利5年时,她却号啕大哭:“咋不判我死刑?”欲知案情真相,请看:

 

慈善母亲毒死女儿背后的隐情

 

现年34岁家住豫西农村的李大花,自嫁到赵小强家之后,就承担起家庭主妇的重任。李大花的娘家、婆家和自家共有9口人,其中6口人都有残疾,李大花的娘家爹是个瘸子,娘家妈是哑巴,兄弟又是一个整日生活不能自立的瘫子。李大花年仅四岁的女儿佳佳刚生下不久又患了脑瘫不会走路说话,面对这样一个残缺不全的家庭,李大花整日以泪洗面,面对外人还要强装笑颜。她内心的那种苦楚无法向世人诉说。她认为这是命,都怪自己命不好,她只好打掉牙往肚里咽,为了这个家庭,为了公婆、丈夫和孩子,她都要咬紧牙关挺过来。

由于面对又痴又傻的公婆和患有脑瘫的女儿,她不得不背着年幼的女儿面朝黄土背朝天没黑没白的到田里干活,丈夫为了经济拮据、一贫如洗的家庭,不得不丢下老婆、女儿远到外地打工挣几个血汗钱养家糊口。所以家里里里外外、人情事故、养活儿女、伺候公婆的重担全部落到了李大花一人身上。

为续“香火”埋祸根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自李大花嫁到赵家后,她已为赵家生下了两个千金,为此,李的丈夫大为不满,感到在乡邻面前整日抬不起头,赵认为李大花断了他家的“香火”,老婆没有能耐,不能给他赵家生个传宗接代的。大女儿已到了上学年龄,小女儿又患有脑瘫,家庭又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赵整日就把气全撒在李大花一人身上。一气之下,赵小强外出打工不知去向,当李大花被逮捕入狱的这些日子,李的丈夫也没到狱中看望她一次。更谈不上送些衣被和生活用品及能在妻子入狱期间说一些宽慰的话。

当李大花的丈夫外出打工之后,也没有给家里寄回来一分钱,而且音讯全无。虽李大花整日不厌其烦的伺候又痴又傻的公婆,但李的公婆对她还是不满,为此双方总是产生不和谐的矛盾。李大花没有给赵家续下“香火”也整日感到对不住赵家,心里那种委屈真叫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狠心母亲下毒手

李大花整日守住赵家这个烂摊子,感到满肚委屈不能诉说,心里憋的慌。她认为嫁到赵家没有给赵家续“香火”,是自己没有能耐和本事,感到对不起赵家,害得丈夫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自己生了俩个丫头片子,谁知第二个丫头也不争气,生下不久就得了脑瘫,一不能行走,二不会说话,这一切都是自己给赵家造的孽。

整日里公婆虽然痴傻,但对自己生下的两个丫头更是一百个不满意,没事公婆总是找她的茬儿,有时指桑骂槐,尽说些难听话,李大花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在丈夫外出离开自己之后,公婆对自己十分不满,怀中抱着的女儿又不会和自己说笑,为给女儿治病又给家中本不富裕的生活增加更大的经济负担。李大花感到苍天不公,老天爷为什么会这样对待她,不知上辈子做了什么孽,她欲哭无泪,欲死不能。李大花心想,如果自己就这样死去,留下佳佳女儿在世上更是可怜无人照料,还不如和女儿一同去死,免得女儿留在世上继续受罪。

20071227中午,因女儿咳嗽不止,李大花趁给女儿喂止咳糖浆之机,便把事先购买的3911农药灌入女儿佳佳口中,女儿随即呕吐,佳佳在母亲怀中挣扎几下之后,便翻了白眼,就这样一个不解人世的幼儿被自己的亲生母亲用药毒死。李大花亲眼看着女儿喂药喝后是那样的难受,心里感到十分后怕,自己便没有勇气去品尝剩下的毒药。

当天夜里李大花就喊了村里几个帮忙的一同把女儿佳佳埋葬了,但在邻居到李大花家帮忙时就有人闻到有很浓的农药味儿,虽心里对佳佳的死都有想法,但谁也没多说一句话,只是彼此心里明白。因为邻居太同情李大花一家了,佳佳死了,李大花就可以再给赵家生一个男孩,也不至于让赵家断子绝孙。因为人们有着这样的想法,所以,对佳佳的死谁也没有想着去报案,事情就这样平静的过去了。

俗语说:“纸里包不住火,雪地埋不住死尸”。事过3天之后,有一位在村里租房居住的外人知道这件事后,“爱管闲事”的张老头却打响了报警电话,他要为不明不白死去的佳佳讨个公道,可怜幼小的佳佳不能就这样离开人世。

很快,李大花被公安机关带走传讯。李大花被公安机关带走后,村上街头巷尾,人们对这件事议论纷纷,说“李大花心太狠了,对自己的亲生女儿怎么也能下得了此手”。“像这样没良心的母亲,就得挨枪子……”一时间说什么话的都有。

“咋不给我判死刑?”

200879,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乘车200多公里来到李大花家乡住地——西峡县城的看守所。在狱中,法官把盖着鲜红大印的一份判决书发给了李大花。

当主审法官把一审判决结果向李大花宣布后,问李是否要提出上诉?李半天无言,止不住大放悲声,“你们法院咋不判我死刑?我要和我的女儿一块死,我到阴间还要照顾俺那可怜的女儿啊……”

法官问李大花:“你因犯故意杀人罪,法院对你判处有其徒刑13年,并剥夺政治权利5年,你是否感到冤枉?是否感到判的重了,还有什么话要说的吗?”李沉默半天不语,只是一个劲的号啕大哭,怎么也止不住她的放声悲哭,好象有一肚子冤屈要说,但面对法官,面对判决,她最终只说了一句话:“咋不判我死刑哩?”一句话似乎包含了她要说的一切一切。

法官最后耐心的向她解释道:“根据你的犯罪行为和动机及对社会、家庭造成的危害情节等方面综合考虑,虽然你犯了故意杀人罪,但不致于被判处死刑,对你做出的从轻处罚,希望你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重新做人,有悔罪表现,在狱中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好好接受政府改造,争取早日出狱,你的丈夫和大女儿还在等着你回来团圆。”一番话感动得李大花不住的点头,痛苦的泪水象断线的珠子在李大花脸上滴滴答答的流下……

案后引发的反思……

李大花到了她应该去的地方,但此案的披露不能不能引发我们的思考,在同情李大花的同时,也不能忘了国法的无情。李大花身处那样的家境,面对残疾不全的父母、女儿,身上压着沉重的包袱,内心承受着世人的白眼和公婆、丈夫的压力,为了这个家庭,她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又没有获得任何人的同情和理解。她在感到一切无望,为想给赵家续个男丁,同时不想让患有脑瘫的女儿继续遭罪,就选择了这种毒死女儿的下策手段。法院虽然对李大花做出了从轻处罚,但最终还要在狱中度过她那大墙之内悔恨的漫漫人生路。

象李大花毒死女儿的事件在农村时有发生,因想生男孩,或孩子有多种疾病难以治疗,便遗弃婴儿、残杀幼童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孰不知,这种行为是触犯国家刑律的。生女生儿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我们更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不能超生、多生,否则也是违反计生政策,要受到处罚的。而有了残疾幼儿,更不能嫌弃,在无力救治的情况下,可以有政府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解决经济困难,如果遗弃、残害幼儿就会受到国法的严惩,此案李大花的教训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以此为镜,否则,悔之晚矣。(文中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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