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践行公正司法使命

——南阳中院干部队伍建设中选人用人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9-11-20 09:52:28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讲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伟大论述深刻阐释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全部理论创新的根本主旨,成为各行各业更新思想理念、推动工作进展的方向与标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也要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需要,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追寻“初心和使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使人民法院真正成为人民的法院。

    近年来,南阳中院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正确选人用人,锻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但毋庸讳言,法院的干部队伍仍然存在诸如选人用人标准存在一定偏差、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不够完善的地方,因此如何正确选人用人,让法院的干部队伍“守初心、践使命”,就很值得深入研究了。

    一、牢记初心——强化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习近平同志曾经提出,好干部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二十字标准赋予了选人用人新的时代内涵,实际上阐释的就是干部队伍要牢记我们的初心是什么。

    (一)信念坚定——要选用具有铁一般意志的人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法院的干部队伍,要选用那些信念坚定的人,这样的人不因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而患得患失,也不因工作事务繁琐而甘于平庸,他们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坚持得住,善于从容面对问题,把信念化作点滴努力渗透到具体工作中,砥砺前行。

    (二)为民服务——要选用具有铁一般信仰的人

    为人民服务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应该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工作信条。司法为民从来就不是虚的,它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判、快速执行,每一次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释法说理,每一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这些都是在切实地为人民服务。

    (三)勤政务实——要选用具有铁一般能力的人

    所谓勤政就是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工作,甘当人民的勤务员,所谓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不玩虚招,真抓实干、不务虚功,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解决问题上,放到真正落实举措上。法院的干部队伍,要选用那些能真正扑下身子抓落实,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的人。这样的干部既有勤勉刻苦、不知疲倦的“老黄牛”精神,也有一跃千里、攻坚克难的“千里马”品质和本领。

    (四)敢于担当——要选用具有铁一般担当的人

    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领导干部既要有激情、有韧劲,更要办事管用。敢于担当,就是把责任稳稳扛在肩上。法院干部队伍,就是要选那些铁一般担当的人,这样的人,愿意付出、奉献甚至牺牲,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时候豁得出去,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矛盾。

    (五)清正廉洁——要选用具有铁一般纪律的人

    腐败问题,是群众意见最集中、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是破坏党的形象、影响党心民心、带坏政风民风的要害所在。法院干部队伍,要选那些能把名利抛在身后,能时刻恪守清廉的人。这样的干部,才能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真正为人民服务。

    二、健全机制——构建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

    选人用人机制要遵循干部工作规律,更加注重实际效果,抓住关键环节、破解突出问题。

    (一)规范动议环节程序

    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动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选人用人的走向和结果。法院选人用人要明确规定动议环节的操作程序、酝酿范围、方案确定和责任担当,在议事规则、业务规程中作出明确规定。要全面掌握信息,准确进行综合研判,严格制定方案,充分酝酿沟通,争取在动议环节把前期工作做完善。

    (二)完善民主推荐程序

    民主推荐是选人用人的重要环节,法院干部队伍的选拔,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对照分析平时掌握的干部德才和实绩情况,兼顾选举结果的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

    (三)建立分类选拔制度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后,人员分类管理,所从事的工作截然不同,因此用一套考核标准是不行的,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实施分类考核、综合评价。定量考核强调整体施政结果,定性考核强调广泛性、普遍性和群众的公认度。

    三、完善考核——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考核制度

    干部考核是选用干部的重要前提。人民法院要结合司法责任制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研究制定符合法院实际情况的干部考核办法。

    (一)考准考实干部品德

    习近平主席说过:“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法院干部队伍选人用人,要选用那些真正品德过硬的人。要改进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注重以小节观大义,从日常看一贯,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确保拟提拔的干部信念坚定、品德过人。

    (二)科学确定政绩标准

    形成绩效的前提是履行职责,对领导干部绩效的考核应与它的定位和职能连结在一起。法院选人用人,要避免以往片面的政绩观,把实绩作为提拔干部的必备条件,注重干部的基层工作经历和不同岗位的锻炼经历,注重看一贯的表现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担当精神,结合干部的岗位科学确定政绩标准。

    (三)改进考核评价办法

    要不断改进考核评价办法,把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明确考核清单,日常工作留痕,客观公正评价使用干部。比如可以建立健全干部业绩档案,对干部业绩进行全程纪实,落实“实绩晋升”原则。要增强考核全面性和准确性,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四)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要加强考核制度的落地落实,将考核得到的结果广泛运用到评先评优的各项活动,以及和绩效考核奖金等福利紧密挂钩。要适当延伸考核结果的运用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四、监督制约——完善严格的选人用人监督机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加强监督、加强问责,确保不合格干部尽快出去,合格干部尽快进来,保持整个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选人用人全方位监督

    人一旦选出来用起来,不能就此了之,而应时刻监督管理,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于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指正,防止情况严重化;强调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和部门管理职责,合理奖罚机制,充分调动干部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完善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正向的保护机制。要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和保障干部敢于创新。一是反向的追责机制。一旦出现问题干部,就要及时处理,避免后患。比如可以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推荐提名工作责任制、考察工作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强化选人用人问责处罚力度

    我们都知道,“宽是害,严是爱。”只有严格要求,让“严”字当头,才能让干部保持一身正气,坚定正确立场,提升干部的胆气,勇于坚持原则。要建立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不称职干部的,坚决予以调整,切实维护正常的选人用人秩序。

    结语

    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期性的工作,只有从选人用人导向、机制、考核、监督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部队伍,确保他们自觉牢记初心、践行使命,为法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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