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初心使命 强化责任担当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新野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在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9-11-20 16:09:45


    同志们: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2019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从六月份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目前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我们县级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马上也要从9月开始全面开展活动。按照上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领导干部要带头上党课,指导推动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今天,结合近段时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会,结合我们法院工作实际,我以“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新野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主题,从四个方面与大家作一交流,目的是抛砖引玉,提前与大家分享一下心得体会,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预热,为下一步开展主题活动进行思想动员,并为下一步各院领导及支部书记当头上党课,各党员带头谈心得体会,进行示范引领,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深刻领会初心、使命内涵,精准把握主题教育目标任务,激发高质量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的原动力

    (一)“初心”一词探源。在汉语中,“初心”意指最初的愿望。从词源上看,“不忘初心”一词,最早出自唐代白居易《画弥勒上生帧记》:“所以表不忘初心,而必果本愿也。”意思是说时时不忘记最初的发心,最终一定能实现其本来的愿望。宋代苏轼在上奏给宋哲宗的《杭州召还乞郡状》中写道:“臣若贪得患失,随世俯仰,改其常度,则陛下亦安所用。臣若守其初心,始终不变,则群小侧目,必无安理。”由此可见,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不忘初心”意为一种对精神的坚守和对理想的追求。

    从学习掌握的资料看,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到“不忘初心”是2015年7月1日,在给国测一大队老队员老党员回信中说,“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是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奉献而不断铸就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同年12月11日,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干事业不能忘本忘祖、忘记初心。”2016年2月,总书记在井冈山考察时又指出:“井冈山道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典之作,从这里革命才走向成功。行程万里,不忘初心”。2016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总书记更是10次强调“不忘初心”。2018年5月,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总书记提到“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自觉担当”。在党的十九大上,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明确了“初心”和“使命”的内容。

    (二)为什么围绕“初心”开展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四个迫切需要”归结起来,就是通过在全党开展主题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理论武装,使全党始终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统揽“四个伟大”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上来,把党员干部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汇聚起走好新长征路的磅礴力量。

    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了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即“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找差距,就是要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抓落实,就是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书记还指出了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和具体目标。根本任务即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具体目标是:理论学习有收获,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思想政治受洗礼,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干事创业敢担当,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民服务解难题,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清正廉洁作表率,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三)面对初心和使命我们该怎么做?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就是要找准初心使命与司法工作结合点,激发做好本职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悟初心。什么是初心?我认为“初心”就是人最初的理想与追求,是人生起点的希望与梦想,事业开端的承诺与信念,面对困难挑战时的责任与担当。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初心,因为没有“初心”就没有理想信念,没有前进的动力。今天借这个机会,分三个层次与大家探究初心是什么,即“作为一般人的初心是什么”、“作为人民法官的初心是什么”、“作为共产党员的初心是什么”。首先说我们作为一般人的初心。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初心,纳兰性德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我们每个人在青年时代刚确立人生观、价值观的时候,初心大概都差不多,或想实现抱负,或想出人头地,或想光耀门楣,或想平安一生,总的来说初心都是非常美好的。但是,在这个价值多元、物欲横流的时代,初心常常被我们遗忘,“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出发”。因为忘记了初心,我们面对困难挫折时,会经常迷茫困惑动辄放弃;因为忘记了初心,我们面对各种诱惑时,会渐渐迷失自我,甚至自甘堕落万劫不复。因为忘记了初心,我们原本想守护的亲情、友情、爱情,会渐渐离我们而去,父子反目、夫妻成仇、家道中落将成为必然,我们的朋友圈也将越来越小甚至不复存在。同志们,人生只有一次,生命无法重来,要记得自己的初心。经常回头望一下自己的来路,回忆起当初为什么启程;经常让自己回到起点,给自己鼓足从头开始的勇气;经常纯净自己的内心,给自己一双澄澈的眼睛。其次说我们作为人民法官的初心。我相信我们每一个刚人踏入法院大门时,都会思考两个问题,一是“为何入院”,二是“进院如何”,前一个问题关系入院的初心,即动机问题,后一个问题关系入院后的使命,既目标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我想我们大部分人的回答都只有一个,即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与追求!我们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是司法者,是法律的践行者和维护者,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职业群体。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推动社会法治的完善,就是我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最后说作为共产党员的初心。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自己入党宣誓时的心情,尤其是紧握拳头、面对党旗时的神圣使命感。大家有没有想,是什么激励着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推动国家和民族的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那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主谋复兴”!在这个初心与使命鼓舞下,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人民历经苦难与辉煌、曲折与胜利、付出与收获,在98年的风雨历程中,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总的来说,对于初心,需要时时勤叩问;对于使命,需要铁肩担重任。初心和使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就体现在能否不断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让自己的信仰更加纯粹、脚步更加坚定。

    二是要守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列宁说过:“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如果我们忘记了当初为什么出发、为什么奋斗,就不能正确地对待现实,也就没有未来。中共一大的13位代表,在1921年嘉兴南湖红船上酝酿共产党成立的那一刻,肯定都怀揣着为中国人民解放和为党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怀,但是几十年以后,他们却走向了截然不同的归宿:第一种是真正走到最后,比如毛主席、董必武等,成为我们民族的“指路明灯”,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领路人,还有献出生命的邓恩明、李汉俊、何叔衡、陈潭秋等。第二种是当初也有一些初心和理想,但是遇到困难的时候犹豫了,比如李达、刘仁静、包惠僧。第三种就是遇到一点困难就当叛徒,背叛了人民,包括张国焘、陈公博和周佛海。所以,初心是容易形成的,理想是容易有的,但是坚守不容易。在我从事工作的近三十年里,曾看到一些熟悉的人,随着党龄的增加、事业的攀升、权力的增大、诱惑的增多,放松了思想改造,一步步迷失了自我、背弃了誓言、淡忘了初心,结果犯错误、栽跟头,教训十分深刻。由此可见,初心不能忘,忘记初心就意味着党性褪色;初心不能改,改变初心就意味着信念动摇;初心不能丢,丢失初心就意味着背叛誓言。因此,我认为,“初心”必须坚守,没有坚守,所谓的“初心”就是一种空想、一种幻想。

    三是要践行初心。《荀子·儒效》有云:“故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见之而不知,虽识必妄;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 邓小平说:“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是干出来的,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由此可见,初心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口号”,而是要用实干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对于我们法院来说,司法工作是在具体执行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党委的决策部署,我们接触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干的工作也都是一个个具体的案件。因此,无论我们对“初心”、对“使命”理解得多么清楚,最终都要落脚在“干”。要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认真开好每个庭、做好每次调解、制作好每份裁判文书;从提高自身修养做起,遵守司法礼仪,努力工作中做到让群众满意;从严格依法行事,不徇私枉法、不枉法裁判,自觉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对此,总书记的要求也很明确,强调守初心、担使命,最重要的是要体现到找差距、抓落实上。不干,“初心”再美好,“使命”再伟大,都是空中楼阁、镜中水花。

    前两天省法院召开了学习李庆军先进事迹报告会,李庆军同志在专业上求精,在细节上求严,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无论案件大小,都努力做到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公正处理,守护公平正义。面对来法院打官司的群众,他始终态度和蔼、耐心倾听,全心全意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他所办案件无一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李庆军同志的事迹告诉我们,干一行爱一行,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就是高大;把党交给的每一天走好,把人民交给的每一件事情办好,就是理想;守住底色,不忘本色,永葆共产党员的初心,就是忠诚;始终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为群众发声,为群众代言,为群众解难,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是宗旨。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为镜子、为标尺,在对党绝对忠诚中守初心担使命,在勇于担当作为中守初心担使命,在深深扎根群众中守初心担使命,在从严修身律己中守初心担使命。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是人民法院践行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具体要求

    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始终是推动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向前发展的的重要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性变革中,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更是指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民情、掌握实情,搞清楚问题是什么、症结在哪里,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要教育党员干部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检视反思,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好。”突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领导干部班子和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正视问题要成为一种自觉,更要成为一种习惯

    对强化问题意识、树立问题导向,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理解把握:

    一是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是我们党的显著特点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也70年了。应该看到,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当此之时,以主题教育对党员干部来一次思想洗礼、行为纠偏,正是为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管涌沦为大塌方,让我们党始终朝气蓬勃。

    二是有正视问题的自觉,才能发现不足、找到短板。《老子》中有句话,叫“夫唯病病,是以不病”,也就是说,把问题当问题,才能不出问题。主题教育把“检视问题”贯穿始终,正是督促党员干部好好查一查、找一找自己存在的问题。理论学习上,是不是还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服务人民上,是不是还存在“被动等待多、主动作为少”?调查研究上,有没有浮光掠影、走马观花?担当作为上,能不能勇挑重担、主动亮剑?“若能反己,方见自己有许多未尽处”,多找找差距、多发现问题,就会看到自己还有许多“成长空间”,也才能在自我解剖、自我省视中更上层楼。

    三是有刀刃向内的勇气,才能解决问题、不断进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改”字贯穿始终。检视问题是方法,整改问题才是目的。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对整改落实提出了“四个防止”:防止虎头蛇尾、久拖不决,防止搞纸上整改、虚假整改,防止以简单问责基层干部代替整改责任落实,防止以整改为名,层层填表报数,增加基层负担。好不好,看实效;行不行,看执行。“人患不知其过,既知之,不能改,是无勇也。”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才能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防源头、治苗头、打露头,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效果。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人民法院、法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对于我们人民法院工作来说, 坚持问题导向,必须敢于正视问题。树立强烈问题意识,敢于正视问题,就如同牵住了“牛鼻子”、抓住了“衣领子”,就能以问题导向破解法院工作中的短板,就能以重点工作带动司法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立足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业务能力、司法水平、纪律作风等方面,都需要有一个全新的转变。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中,自然包括对法律服务保障能力水平提出的新的期待和要求。在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中,司法事业、司法工作、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同样需要在发展进程中不断改进和解决。

    对照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初心使命,结合正在开展的“司法作风提升年”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下面对当前我院整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法官身上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

    1.我院整体工作存在的问题有:

    (1)党的建设仍需增强。一是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观念不够深入人心。部分中层领导还未有效树立“抓党建是从根本上促业务”的鲜明导向,不能把抓党建“最大政绩”和抓审判“第一要务”一起部署,共同推进,党建工作引领和服务审判工作的实际效果不好。二是党员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对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够,活动开展不深入、不规范。三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认识不到位。一些同志的思想还停留在吃吃喝喝,靠物质刺激干工作的状态,对党中央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认识不清。

    (2)执法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部分干警司法能力不足。一些干警习惯凭老经验办案,对新法新解学习掌握不够,案件审判的质量不好,效率不高。二是审判团队工作水平需要加强。审判团队建立后,一些员额法官不能认识到自己既是案件质量的责任主体,又是本团队的管理主体,不能统筹处理好抓案件质量和抓流程管理的关系,对助理和书记员的监督、指导不到位,案件录入、电子卷宗扫描等时不时出现纰漏。三是用信息化技术推动执法办案能力不强。一些干警对智慧法院建设认识欠缺,不能正确认识眼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的关系,缺少发展眼光,把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网上数据录入等信息化基础性工作当累赘,影响早日尝到信息化促进审判工作的甜头,影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四是执行长效机制还未有效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胜利后,为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我们还要巩固前一阶段成果,从执行团队建设、执行模式改革、执行绩效管理等方面,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我院执行工作在全市、全省领先发展、持续发展。

    (3)司法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个别干警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存在“吃空饷”问题。对聘用制书记员的培训、管理、考核还不到位,缺乏有效的鞭策、激励措施。二是审判管理需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审判流程管理虽然一直是我院的一张闪光名片,但我们也不能固步自封,尤其在全市、全省法院都在你追我赶的形势下,要敢于突破原有的措施和手段,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争取把审判管理这张名片擦得更亮,叫得更响。三是政务管理要处理好督查和服务的关系。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人事、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都要把服从、服务好审执工作作为第一追求。

    (4)司法改革要求还没有落实到位。一是审判团队虽已组建还不完善。上半年我院已顺利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但需要我们按照新机构职能快速有效运转起来。二是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我们目前已经实现员额法官独立签发文书,突出员额法官主体地位。但是在放权的同时,责任压实不够,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还未建立。三是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不够有力。一些院庭长在员额制背景下,不愿管理、不善管理,对监督权限和监管方式认识不清。四是院庭长办案力度需要加强。当前院庭长办案还未形成常态,存在挂名办案、选择性办案情况,与司法改革的要求不符。

    (5)司法为民措施还不到位。一是诉讼服务功能发挥还不够。尤其是下信息化方面,网上缴费、网上立案、网上风险提示等工作推进缓慢。二是文书生效证明出具制度不够科学。当前群众申请立案执行,需要找承办法官出具生效证明,不能在窗口直接办理,给群众带来诉累。三是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六进”活动不够深入。业务部门普遍不重视巡回审判工作,即便定了任务数也不能完成,送法进校园、进工厂、进社区等活动开展较少。四是参与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源治理的力度不够。尤其一些人民法庭诉调对接开展不力,对辖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不够。

    (6)涉诉信访形势不容乐观。一是信访老户重复访严重。今年上半年,我院共接到各级各类交办信访案件52件,其中三年以上重复访案件35件,严重影响了我院信访工作提升。二是信访源头治理欠缺,每年都有新发信访案件。应该说这几年我们的审判质量效率、工作作风,与往年相比有了很大提高,但为什们还不断发生新访案件?突出说明我们在狠抓信访源头治理方面工作做得不足。三是院领导日常接访工作不够扎实。虽然我们建立了院领导日常信访值班制度,但各位值班领导是否真正坚持每天去大厅接访?我看不一定。四是有效化解信访案件的方法措施不多。对于一些老访户,一些包案领导及责任人缺乏啃硬骨头的精神,对反映有理的不能及时解决,反映无理的又不依法终结或者严厉打击,只满足于简单的往上报材料,化解信访案件的效果不好。

    2.司法工作人员整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1)党性观念淡化。有的入党不信党,在党不为党,只讲法官角色不讲党员身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不能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的一事当前首先考虑个人进退得失,而不是把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放在第一位,甚至跟组织明里暗里讨价还价。有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面前,态度暧昧、不敢斗争,甚至在微信群、朋友圈随意转发不实言论,搅乱人心。

    (2)看齐意识欠缺。有的对党章党规学习浅尝辄止,没有做到学深、学透、真懂、真信,不清楚作为一名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的不读书、不看报,对党的大政方针政策不关注、不思考,对中央决策部署领会不深,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有的对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政策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甚至曲解、非议大政方针。有的就案办案、孤立办案,不注重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3)宗旨观念淡薄。有的缺乏群众感情,忽视社情民意,只会讲法言法语、不会讲群众语言,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只管“案结”、不重“事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置不力,有的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态度蛮横、作风霸道,引发负面舆论。

    (4)廉洁自律不严。有的对当事人吃拿卡要,把案件当作生意来经营,不给好处不办案、给了好处乱办案。有的充当诉讼掮客,以案谋私,获取不正当利益。

    (5)作风消极懈怠。有的自由散漫,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作与工作无关事情。更有甚者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说严重点是在公然挑战单位管理秩序。

    (6)担当精神不足。有的对疑难案件不敢坚持原则,来回“踢皮球”,导致案件长期不能结案。有的对出现的矛盾问题不敢硬起手腕、动真碰硬,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有的只关注分管部门的事情,认为其他工作都与自己无关,该支持的工作不积极,该配合的工作不主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完全没有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姿态和样子。

    以上种种问题和不足,我在今天的会议上有针对性地摆出来、指出来,是希望大家能带着这些问题抓学习教育、找思想根源,针对这些问题对照检查、彻底整改、建章立制。同时,随着下一步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其他方面的问题也会一一浮现,我们要坚持发现一个、公开一个、整改一个。

    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新时代、新需求、新期待,践行初心使命推动工作再上台阶

    在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中,“抓落实”是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成效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我们人民法院来说如何去抓落实?我认为前提有两个:一是需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有一个深刻把握,二是需要对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有一个正确了解。在全面把握以上两个问题的基础上,重点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全体干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

    首先,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特征有一个基本认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个新的发展阶段,既同改革开放近40年来的发展一脉相承,又有很多与时俱进的新特征,比如党的理论创新实现了新飞跃,党的执政方式和执政方略有重大创新,党推动发展的理念和方式有重大转变,我国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有重大变化,对发展水平和质量的要求比以往更高等等。

    二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新变化。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努力,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了小康,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当前和今后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因此,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论断,反映了我国发展的实际状况,揭示了制约我国发展的症结所在,指明了解决当代中国发展问题的根本着力点。

    三是党的奋斗目标有了新要求。从党的十九大到党的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党的十九大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明确要求,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分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个阶段。

    四是我国面临的国际环境发生了新变化。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前景十分光明,挑战也十分严峻。我国正处在从大国走向强国的关键时期,“树大招风”效应日益显现,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一些国家和国际势力对我们的阻遏、忧惧、施压有所增大,这同样是需要面对的重大问题。现在,我国发展同外部世界的交融性、关联性、互动性不断增强,中国正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

    其次,要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有一个正确了解。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民群众对司法保障的需求显著增长。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以我们新野法院为例,从2014年全年受理3912案到2018年的8476件,短短5年时间翻了一番,增长了116%,由此可见,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司法保障的数量在不断增加,而且保障范围也在不断拓展,同时要求依法保障的领域也更加集中,特别是因民生问题引起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

    二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显著增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会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纷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由此可见,新时代人民司法新需求的集中指向就是期待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而言,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程序公正更加关切,对司法行为规范化的关注程度空前提高。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实体公正的要求显著增强,期待更加有效地实现合法权益,更加尊重和保护人权,更加认真对待和保护产权,等等。

    三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效果的需求显著增长。近年来,因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企业破产改制、劳动争议、医患矛盾、环境保护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呈现增多趋势,而且往往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动机复杂、情绪激烈,其中还出现了当事人行为过激以致构成刑事犯罪的事件。这些进入诉讼过程的矛盾纠纷不仅关系部分群体的切身利益,还涉及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焦点和难点问题。对此,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司法公正,还期待解决实际问题;不仅要求审判的结果要接受法律的评判,还期待接受社会道德、民俗习惯乃至当事人自身立场的评判。由此可见,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司法效果的认识日趋多元化。如何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协调平衡社会利益关系,妥善化解新形势下的涉诉矛盾纠纷,是对新时代的法院工作提出的新挑战。

    四是人民群众对司法过程的需求显著增长。随看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愿望显著增强。一是人民群众期待司法更加公开,不仅要求依法既向当事人公开,而且要求向社会公开;不仅期望知悉案件的具体裁判结果,而且期望了解案件的裁判过程,包括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公开、法官心证的公开、裁判说理的公开以及定案过程的公开。二是人民群众期待司法更加民主,不仅期待更多地参与司法,而且期待司法机关更加注意倾听人民的呼声,了解人民的意愿:不仅要求司法机关不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加主动地把司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而且期待司法活动时刻处在社会公众的视野之中,从而加强对司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三是人民群众期待司法更加便捷,不仅要求司法程序严谨公正,也要求司法程序高效便捷,减少不必要的烦琐和冗长,切实减轻诉讼负担;既要求司法活动恪守中立,又期待司法活动贴近社会生活,走进基层群众,更加主动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五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需求显著增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这两点说起来简单,要做到就不容易了。要守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环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因此,着力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活动的突出需求。一方面,人民群众希望司法人员更加公正廉洁司法,格守司法职业伦理,强化司法职业良知,严格司法职业自律,希望司法机关加大严格执行制度的力度,“筑起最严密的篱笆墙,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要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给谁最严厉的处罚。另一方面,人民群众还期待司法人员亲和为民,善良温暖,在司法活动中更多地表达和传递对人民群众的人文关怀。所以,新时代的人民司法实践必须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立场和感受,逐步拉近人民群众与司法之间的距离,让司法更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和认同。

    第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在这里我强调以下八个方面: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在拧紧思想“总开关”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对于人民法官来说,我们身负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重大职责,既经常处于各种矛盾纠纷的漩涡之中,又免不了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对于我们司法工作人员更是有重大意义。那么,怎样去坚定理想信念?我认为,一是要在学思践悟中夯实理想信念的根基。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史、国史和人类社会发展史,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对本职工作的高度负责上。二是要把理想信念与做好正在做的事情上统一起来。理想信念从来不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而是根植于我们每一个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如同阳光空气须臾不能离开。对于我们司法工作人员来说,要牢记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嘱托,用心用情用功做好本职工作,用一个个出彩汇聚成多彩,用一步步出彩凝聚成重彩。三是要在关键时刻和利益诱惑面前经得起检验。在关键时刻和利益诱惑面前,定力是否坚定、纪律是否严明、廉洁是否过硬等,都是对理想信念的检验。对于我们人民法官来说,要坚决挺起精神脊梁,始终经得起这样的检验。

    (二)要提升政治站位,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上见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对党忠诚的内在要求。对我们人民法院来说,对党忠诚首要的就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对此,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党的绝对领导是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的根本保证。从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短板弱项及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看,更加需要强化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夯实党的政治根基,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支持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关依法公正独立行使职权,并发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问责制度,杜绝领导干部违法插手案件的现象。问题在于我们在审判实务中没有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非法过问案件登记制度的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三是要充分认识到,没有不具有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的法治。在司法审判中必须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注重政治效果,考虑政治影响,善于从政治角度、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角度、从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角度分析处理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把政治融入具体的审判执行业务中。对西方的所谓“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必须坚决抵制,这是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不能有半点含糊。

    三是要坚守司法公正价值取向,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今年2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重要文章中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总书记之所以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论断,我的理解是,这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是总书记、党中央对政法机关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总要求。为努力实现这一要求和目标,在我们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应该做到: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二是要牢记“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的道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健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三是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无缝隙无漏洞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权力在在法定轨道上和“制度笼子”内正确行使;强化依法裁判意识、程序意识、审限意识、公开审判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四是要牢记根本宗旨,在践行司法为民上见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突出强调要将党性和人民性统一起来,将党的主张和群众意愿贯通起来,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对我们人民法院来说,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在具体落实方面,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为民情怀,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站稳群众立场,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增强群众工作能力。二是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努力方向,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办案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坚持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判断和衡量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审理涉农民工工资、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领域涉民生案件,巩固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公开透明、智慧精准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五是要立足本职工作,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指出:“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政法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变,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使命任务不能变。”总书记所提出的这“两个不能变”,是对政法事业从诞生、发展到不断成熟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纲和本。保障、维护、服务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司法审判重要的职责使命,我们必须不负使命,忠实履职。对此,一是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从国际形势、国内形势、科技发展三个方面对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深刻分析,要以敏锐的政治眼光,高度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形势的重大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二是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找准服务保障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在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好三大攻坚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服务“僵尸企业”破产处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三是要处理好依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的辩证关系。一般情况下,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就是最好地服务大局,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审判执行中往往不可避免的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裁量空间,我们在作出判断时,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在处理重大敏感案件时,要注意听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精确把握社会稳定大局、社会影响、政治影响。

    六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在铸造法院铁军上下真功。在今年全国政法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突出强调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对我们法院队伍建设来说,就是要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十二个字,一是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革命化水平。要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体制机制改革面前勇于涉险滩、啃硬骨头。二是坚持把从严管理贯彻到各方面,提升正规化水平。要根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健全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强化内在养成与外部约束相结合,教育引导干警加强个人修养,注重日常养成,自觉用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三是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提升政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要注重培养专业精神,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精益求精,努力钻研业务,把每一项工作做好、每一次服务搞好,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四是坚持健全职业制度体系,提升职业化水平。要完善法院内部分类管理制度,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奖励符合各类人员职业特点的奖惩机制。

    七是要增强底线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下苦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司法腐败”,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对我们人民法院来说,就是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我作为主要负责人将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整改存在问题、带头排查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坚持重点风险防范,保持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源头预防,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各部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预防廉政风险。二是要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时刻防范“四风”隐形新动向。准确把握“四风”问题呈现“显性减少、隐性渐深”新特点,坚持不懈查纠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执行规定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对隐形变异的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的快查快办,营造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严惩司法腐败,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利用腐败潜规则进行权钱交易、在办案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作为从严查处的对象,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对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徇情护短、绝不心慈手软,真正做到不遮丑、不护短,严惩害群之马。

    八是要忠诚履行职责,在提升工作执行力上有新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伟大梦想不是等得来、喊得来的,而是拼出来、干出来的”,要求我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撸起袖子加油干”、作努力奔跑的“追梦人”。总书记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境界和历史担当,在真抓实干上给我们树起了导向、立起了标杆。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来说,更是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执法办案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找准主题教育和实际工作结合点,着力构建“八大体系”实施“八大工程”,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上面我结合本次主题教育关于“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谈了一些认识体会。总的来说,是希望大家在思想政治层面有所启迪,希望大家在领悟初心、践行使命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在下一步工作中,如何找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我们司法工作结合点,是我们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都要思考的问题,也是本次主题教育“抓落实”要求的一个重要方面。上面提到的八个方面工作,是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人民法院整体工作要求的阐述,目的是指引正确的工作方向,确保我们各项司法决策不偏离轨道。

    下面,我结合前段时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推进重点工程实现各项工作新发展的意见(试行)》,就党组为什么建立完善“八大体系”,着力实施“八大工程”,提出贯彻落实“八大要求”,与大家谈一下认识体会,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任务,更好地发挥上述体系、工程、要求在助运行、促发展、见成效方面的作用,提升我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一)为什么要构建“八大体系”实施“八大工程”?要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需要”方面去把握:

    一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反映在司法领域,具体表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与于司法供给不充分、不全面、不平衡的矛盾。毫无疑问,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将给司法工作带来许多重大的新要求、新挑战、新机遇。对我们新野法院来说,必须及时研判这一新形势、新任务,主动回应这一新转化,以担当起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尤其是,我们即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上下都在团结一心、砥砺奋进,争取以一流工作成绩给祖国献礼。对我们的工作来说,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标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更大力度加强党的建设,推进执法办案,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实现法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于以上认识,院党组对我院整体工作体系进行了思考谋划,着力构建完善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审执管理等八大体系和从严治党、服务大局等八大工程,确保我们在工作理念和工作举措上适应形势需要,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争先创优的需要。近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顽强拼搏下,呈现出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的良性发展态势。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目前的工作成绩与争创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文明单位的“两大国优”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欲争创全国优秀法院需要整体工作质效在全省前10名,对我们来说虽然绩效在全市位次靠前,但与全省先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欲争创全国文明单位首先需要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我们目前尚不是,争创压力还很大。同时,从外部看,纵向上,上级法院对我们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我们必须跑步前进才不会掉队。横向上,仅我们南阳各基层法院都在不甘示弱、你追我赶之中,稍微松懈大意一点儿都可能被甩在后面。为此,党组在深刻分析当前工作目标和问题的基础上,在八大体系中着力完善创新发展体系,在八大过程中重点推进争创双优树品牌工程、优化管理促落实工程,都是为了保证争创“两大国优”目标顺利实现。

    三是司法改革的需要。在内设机构改革方面,今年4月份我院已经高标准完成了改革任务,基本实现了优化协同高效的改革目的,并真正实现了“职级不减、待遇不变”的改革要求。下一步工作中,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岗位已经定位的基础上,如何构建权责清晰、管理规范、配合有力、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已经成为现实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我院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建设已经到位,基本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但是,如何保证改革后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如何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的统一,也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加以解决的问题。对此,党组在八大体系中着力完善审执管理体系、科学评价体系,并在八大工程中重点推进执法办案提质效、深化改革激活力工程,都是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而进行的有益探索。

    四是工作实际的需要。2017年以来,我院以“巩固提升,创新发展”为工作主题,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执法办案、争创两大国优”等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促进了我院工作前一时期的持续发展、创新发展。但是,随着上级指导思想的改变和工作重点的变化,我们必须对原有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重点进行补充完善,以适应发展的、变化的工作实际。比如智慧法院建设方面,近年来上级法院把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双轮、鸟之两翼”,可见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为此,我们在八大体系中,着力完善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在八大工程中重点推进智慧法院助发展工程,强调要运用信息化促进科学管理,并解决案多人少等问题。在执行工作方面,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胜利,下一步工作中,如何巩固执行工作成果,建立执行长效机制,提升执行工作水平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为此,我们在八大体系中着力完善审执管理体系,在八大工程中重点推进规范执行难提水平工程,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如何对原有诉讼服务进行升级改造,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为此,我们在八大体系中着力完善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并在服务大局显担当工程中,强调要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二)“八大体系”和“八大工程”的内涵是什么?在这个问题方面,关于八大体系和八大工程的具体内容,文件里面说的都很清楚了,我不再一一赘述。在这里我想围绕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强调以下几点:一是要正确认识八大体系和八大工程的关系。应该说八大体系属于宏观制度范畴,八大工程属于微观措施范畴,它们二者之间是总与分、面与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在工作实际中,我们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既要抓整体、管战略、把方向,又要抓重点、促落实、见成效。要坚持大处着眼小出着手,在八大体系引领下,深入推进落实八大工程各项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整体水平。二是要正确处理院整体工作体系和部门工作体系的关系。各部门及全体干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对“八大体系”认识,自觉把部门工作和自身职责融入到“八大体系”中,结合工作实际把体系要求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根据各部门具体业务特点,总结工作规律,弥补工作漏洞,建立部门工作体系,确保各部门内部运行顺畅、管理有序、落实有力。三是要正确处理一级管理和二级管理的关系。应该说我们提出的八大体系、八大工程和八大要求都属于院整体一级管理层面,包括综合办正在制定的大督查工作手册,都属于院级层面的管理。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院里一级管理更多的是提出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如何贯彻落实重点还在于各部门的二级管理。如果二级管理跟不上,再好的司法决策在落实上都要遭遇肠梗阻,具体效果会大打折扣。即便我们加强大督查工作,也只是事后的监督,是对二级管理部门事前、事中是否履职尽责的再督促,各部门决不能有单独依靠一级管理,放松或弱化二级管理的想法。

    (三)如何落实好“八大体系”和“八大工程”?对这个问题,主要是强调执行力的问题。在这里我简单再强调以下三点: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八大体系和八大工程高度凝练了法院各项工作要点,对理清工作思路,提升工作实效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院荣为己荣,以院损为己损,全力投入到“八大体系”和“八大工程”的推进落实中。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我们对八大体系和八大工程都明确了牵头领导、分管领导、牵头部门等,下一步各牵头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牵头任务的领导、协调、督促工作;分管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盯目标任务,加强分析研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工作有序开展;责任部门要担负落实责任,对各项工作要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承办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三是要加强督查督办。牵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要不定期对牵头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抓好整改落实。院督查办要把“八大体系”和“八大工程”列入督查范围,列入执行力建设重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找出问题症结,指导制定改进措施,抓好跟踪督办,确保工程进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央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十分必要、正逢其时。我们要对标对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将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通过主题教育,真正把队伍带好,把工作干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及“三个新野”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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