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给大家讲党课,一方面是根据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统一安排,另一方面,通过党课带领大家进一步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全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厘清各种重要关系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司法理念,确保为民司法落到实处。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坚守“初心”,就是要坚守为民司法;在法院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使命”,就是要坚持走好群众路线。今天,我主要谈两个大的问题,一个是司法工作为什么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另一个是我们应该如何贯彻群众路线。
ー、司法工作为什么要坚持群众路线
(一)从历史的角度看,人民法院有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
群众路线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是党领导革命和建设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一个根本法宝。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史,就是一部走群众路线的历史。
人民法院一直以来就有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最典型的就是诞生于延安时期,其后在全国各地推行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当时,担任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专员兼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的马锡五同志,放弃了坐堂办案、先入为主的旧的审判工作作风,从尊重群众、相信群众出发,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创造性地提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弄清案情;依靠群众,依法正确地判决案件;手续筒便,不拘形式,方便群众进行诉讼”的审判方式。他说:“办案要走群众路线,如渠离开群众,任何所谓天才家”也不可能把工作做好。“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走群众路线的成果,是群众智慧的结晶。我们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就要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新时代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到群众中去,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从理论角度看,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有深厚的理论基础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司法权的性质是由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所决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决定了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比如我们加强诉前调解、坚持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坚持司法公开、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等,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动摇,坚持群众观点不动摇,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们的司法工作,实践是最好的检验标准,人民群众满不满意是最根本的工作标准。
(三)从使命角度看,走群众路线是新时代基层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由此充分表明,为民情怀是共产党人脚踏实地的群众路线、昂扬向上的价值志趣、崇高的精神追求和思想境界, 也是检验新时代人民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的标尺。
新时代人民群众有新的期待。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对司法活动更加关切,对诉讼服务的要求也提升到新的高度。“为民司法的口号”必须转化为“为民司法行动”,这需要法官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满足新期待。基层人民法院与群众接触最直接,应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新格局,促进庭审实质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使审判活动不偏不倚,将司法摆在阳光下,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审判。
二、司法工作如何贯彻群众路线
(一)始终坚持人民满意的根本标准是司法工作的最终目标和出发点
第一,人民满意是司法工作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这不止是个抽象的政治问题或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现实问题,司法工作面临这一问题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法院工作在“两会”上的代表的投票。为什么我们每年在人大会上的工作报告都能高票通过,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坚持做了一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如果我们还是像西方法院那样,高高在上,脱离人民大众,与社会各界保持距离,大家试想一下,人大代表怎么投你赞成票?
第二,人民满意与依法办案、坚守法律底线是不矛盾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法官严格执依法办案,必然与人民满意的最终效果相一致。依法审判不是背离立法精神死扣条文,坚持法律底线也不是降低法律规定要求。如南京彭字案件,对社会诚信建设倡导见义勇为、救死扶伤行为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而郑州“劝阻电梯吸烟猝死案”就依法守护了社会正能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所以说,人民满意不满意,与法官是否坚守法律、严格依法办案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司法工作只有在依法审判的前提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就一定能够实现人民满意的高标准。
第三,人民满意与当事人满意是一个不可割裂的整体。有的同志说,案件有输有贏,败诉的一方肯定不会满意,胜败皆服只是种理想状态,一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是不可能实现的。我认为,人民满意与当事人满意两者之所以是一个矛盾对立的统一体,这是因为两者有一个最大的公约数,或者说是两者都认可的一个标准,这个公约数或标准就是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这是前提,是基础。也就是说无论是人民满意还是当事人满意都是法律范围内的满意,任何超出法律之外的要求都是这个整体之外的。这就对司法工作,对我们法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这是一层意思我要说的另一层意思是,那么法官的工作态度、办案效率、办案良知、司法廉洁等是不是当事人或人民满意的范围呢?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我们不顾及当事人感受,不注重做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让当事人概里糊涂、雾里看花,甚至因为言辞不当让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受了气,对案件的公正性产生了合理怀疑,那么当事人肯定会对我们法官、对我们的案件有意见,不仅败诉的一方当事人可能会有意见,胜诉的一方也会产生不满。
(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我们践行群众路线的最好落脚点
一是只有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司法,司法工作才会有权威。司法公开不是单向的、静态的公开,而是需要公民积极参与的多向的、动态的公开。为此,我们必须主动打开法院的大门,创设更多群众参与司法的载体,提供更便捷的民意沟通渠道,给群众提供既能看到办案过程、裁判结果,又能随时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平合;既要让群众了解司法政务运行情况,更要向群众公布涉及审判工作的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使公民参与司法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实现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深度了解。要让公民通过旁听、陪审、发表意见等形式,参与、感受司法过程。对于民意高度关注的敏感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尽可能公开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形成民意分析评估报告,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
二要敢于公开司法审判最核心的环节和实质性内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有着很高的期待,这种期待其实就是对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的期待。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微时代”,及时准确回应人民群众的社会关切和司法需求,已经是,也应当是各级法院的必备课。
目前的司法公开注重形式的多,实质性内容公开不够,公开的裁判文书中,有相当一部分说理不充分,对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及法律适用缺乏足够的论证。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不了解裁判结果形成的过程,不了解最终形成判决结果的过程,致使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可度不高。我们要实现司法更深层次的公开,能从根本上满足诉讼当事人对案件的知情权、监督权,消除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和质疑,提高服判息诉率,以司法最大程度的公开赢取公信。要从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公开入手,充分表达当事人诉意见、证据采信理由、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的推理与解释过程,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裁判形成的过程。
三要更广泛地接受與论监督。在接受舆论监督这一问题上还有一些不同认识,一些法官还存在不愿、不敢、不会接受舆论监督的问题。一些法官对舆情的掌握分析、引导能力不足,特别是某一案件或工作中的错误被社会论高度关注后,不敢、不会积极主动地面对,或遮遮掩掩,推推拖拖,或无所作为、放任自流,结果导致非常被动的局面。舆论有权利,也有责任来监督司法。我们必须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大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
(三)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产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来讲,贯彻群众路线也好,坚持司法为民也好,最终要落实到审判工作中,落实到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平公正当中。打个比方来讲,人民法院就象一个大的工厂,人民法官就象个个工人,我们制造出来的产品就是一个个案件的裁判或调解结果。人民群众对这些产品满意不满意,最终取决于这些产品的质量取决于裁判是否公正。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没有了公正,司法的价值和意义就荡然无存。
(四)转变法官作风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关键
社会看法院、群众看法官,往往就是看法官的行为举止,看法官对公众的态度,看法官办事认真不认真、热情不热情、负责不负责。群众到法院来办事,法官的一个笑容、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都可能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好介质,都可能给群众留下深刻的印象,进而形成对法官形象的良好记忆。在司法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关键就是要转变司法作风,转变作风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我想,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至少应当具备这样一些精神。
一是要有尊重群众的公仆精神。作风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为依法维护好群众权益,老一辈法官靠着两条腿翻山越岭搞调査,和群众同吃住,田间地头调解纠纷等,体现出的正是老一辈法官心中装着群众、甘于吃苦奉献的宝贵精神。我们汪新发法官就是这方面的典型。老一辈法官大多出身农家,在农村长大,深知基层群众的艰辛不易,能够设身处地替老百姓着想,老百姓自然也就把法官当成自家人。现在我们的青年法官比较多,这就容易导致法官不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不知道老百姓打官司有多难。所以,我们要更注重培养年轻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把青年法官派到基层去锻炼,从工作实践中去认知、践行群众路线。
二是要有为民办事的率献精神。我们讲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最终还是要落在为群众办实事上。焦裕禄生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没有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活着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同志们把沙丘治好”,短短一句话,饱含着他对理想信念的执着和坚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立案二庭副庭长李庆军强忍病痛坚持工作,念念不忘的就是对当事人的一份责任,坚守的就是司法为民的“初心”。李庆军是一个普通的法官,但骨子里却充满了为民请命的使命感。我们要深入学习这种纯粹的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这种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高尚胸襟,坚定地走好群众路线。
三是要有知难而进的担当精神。“事不避难,敢于担当”,就是要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明确自已的职责,要敢于迎着困难上,勇于挺身而出。不能绕着问题走,遇到困难就退。只有敢于担当,才能赢得群众信任,才能树立司法权威。
今天,和大家谈了一下我的学习体会。如何在判工作中贯彻落实好群众路线,如何以良好的司法作风为群众服好务,是一个影响法院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问题,也是一个涉及我们每一名党员的具体问题题。只有我们每一名法官都从自身做起,从细节改起,真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作风的转变,才能从根本上树立起法院的良好形象,从根本上提升司法公信力。
同志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中国共产党人奋勇向前的不竭源泉和动力。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好这次主题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