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生纠纷 工友变冤家

  发布时间:2010-02-25 09:35:37


生活频率的加快,造成人们的心境浮躁,一对昔日亲如兄弟的工友因公事起纠纷形同陌路。224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打伤工友的被告人席虎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席虎,系河南省新野县人。2009113日下午,被告人席虎与被害人白敏、王荣因工作上的事发生纠纷,引起厮打,致伤白敏轻伤,王荣轻微伤。案件审理中,被告人席虎与被害人白敏、王荣达成赔偿协议,席虎赔偿白敏各项经济损失6300元,赔偿王荣各项经济损失2000元。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席虎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遂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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