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成功和解执行一件十年沉积案

  发布时间:2009-01-05 14:30:56



李德宽、李德清申请执行拐河镇某村委借款纠纷案件,历时十年,终于和解执结,200915日上午权利人李德宽、李德清满怀感激地向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19972月,拐河镇某村委因购玉米种向权利人李德宽、李德清分别借款本金8000元和8500元,双方约定月息为24厘。清偿期满后,经二权利人多次追要未还,1999年起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义务,1999118,二权利人向方城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执行,案件几经移转,终因查不到村委的财产、村委又不主动履行义务等原因,使案件搁置,二权利人情绪激动,多次到省市县有关部门信访。2008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始时,该院再次将二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列入此次重点清理的范围。

案件开始清理时,院长张克就要求执行局调整对此案件的执行思路,转变执行观念,力争和解执行。执行局局长崔东升多次带领执行人员成浩、冀岑前往被执行人某村委所在的拐河镇政府,同党委政府联系,寻求拐河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拐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院对此案的执行,大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多次做某村委的工作并帮助筹措资金。2008129日,在拐河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二权利人某村委达成和解执行协议,某村委于20081217日按执行和解协议全部履行了执行款。

1225,二权利人将执行款领取,案件和解执行完毕,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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