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KTV里,16岁少年缘何死亡

卧龙区法院巡回审理此案,央视《今日说法》全程采访

发布时间:2019-12-16 08:52:35


    本报记者 王勇 通讯员 丁清凌

    某理发店的未成年员工,深夜与老板、同事在KTV喝酒、唱歌时,突然休克倒地,后抢救无效死亡。KTV与同行人员对他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12月12日上午,卧龙区法院民一庭走进南阳师院法学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由于此起案件的复杂与特殊,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组赶到南阳,对此案进行全程报道。

    法庭调查 还原少年死亡过程

    12月12日上午,在南阳师院法学院的模拟法庭,审判长王庆善和8名被告还原了事发当晚的情形。

    2019年6月17日凌晨12时许,某理发店老板王某在市区一KTV订了一个包间,和徐某、刘某甲、郭某、李某、张某、马某、曹某、魏某相约到此唱歌、喝酒。在众人娱乐时,刘某甲突然休克昏倒在地,其他同行人员立即将刘某甲抬到大厅实施抢救并报警,最后经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后经鉴定,确定刘某甲是因饮酒并发心肌断裂、肺水肿、脑水肿等急性呼吸功能障碍导致死亡。

    同时法庭调查得知,刘某甲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2007年底曾做过心脏手术。

    事发时刘某甲未满16周岁,对于儿子的死亡,刘某甲的父母遭受了巨大打击,认为KTV及王某等同行的8人都应当对刘某甲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协商无果后,刘某甲的父母遂将该KTV及王某等8人诉至卧龙区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刘某甲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近50万元。

    当庭判决 被告原告责任划分四六开

    法院审理认为,受害人刘某甲出生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经过手术出院后,虽然其心功能为一级,但仍然需要注意并发症的发生。尸检时,检出刘某甲乙醇含量为66.7mg/100ml。经鉴定,刘某甲符合术后因饮酒并发心肌断裂、肺水肿、脑水肿等致急性循环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饮酒考虑为死亡的辅助因素。刘某甲明知自己有心脏病,还大量饮酒,其本人对自己的死亡有过错。原告父母明知刘某甲为未成年人且患有心脏病,在其夜不归宿的情况下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因此,原告父母对刘某甲的死亡后果也有过错。

    某KTV没有履行好法律规定的对未成年人保护义务,且在有两个未成年人进入KTV的情况下,没有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并向所在的包间内送酒。因此,某KTV有过错。

    王某、徐某共同出资开办理发店,刘某甲在该理发店从事给客人洗头工作,不满16周岁。且在KTV娱乐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刘某甲在饮酒时王某、徐某对其进行劝阻。因此,王某、徐某存在过错。

    郭某、李某、张某、马某、曹某作为成年人,在刘某甲饮酒时,未进行劝阻,因此,均存在有过错。魏某在事故发生时不到14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不宜认定其有过错。

    法院认定,受害人刘某甲及其父母过错较大,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南阳市某KTV承担20%的赔偿责任,王某、徐某各承担5%的赔偿责任,郭某、李某、张某、马某、曹某各自承担2%的赔偿责任。③10

文章出处:2019年12月16日《南阳晚报》W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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