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勇 通讯员 屈熙尧)“谢谢你,孙法官,我们的工资这下有着落了!”12月17日上午,在内乡县法院执行局,得知执行法官孙晓峰为大家追回工钱的消息后,刘某等16名农民工激动地说道。
2018年,刘某等人在该县为谢某提供劳务,直到工程结束,谢某共下欠刘某等人工资共计8万余元。由于谢某一直未还款,刘某等人遂将谢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谢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刘某等人工资,但判决生效后,谢某仍未支付拖欠的工资,刘某等人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释法,谢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偿还拖欠工资,并当场联系家人将执行款送到法院。执行法官当即联系刘某等16名农民工来到法院,将讨回的工钱发放至每个人手中。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