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朝荣 特约记者 刘亚磊 通讯员 付博
他24年如一日,坚守在司法警察岗位上,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在全省法院系统,他是唯一一位既是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又是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的司法警察;
他就是市中级法院司法警察局警政科科长宋志刚。近日,他再次获聘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
平凡岗位创佳绩
1995年3月,宋志刚通过公开招考,以优异成绩由高校调入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法警工作。
宋志刚参与了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草创,起草了法院加强法警工作的第一份文件,见证了法院法警部门从无到有、由弱变强,两度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10余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在法院工作的24年中,法警部门的负责人先后换了4任,而宋志刚一直坚守在法警岗位上,为每任负责人做好参谋助手,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尽力尽责,为我市法院法警工作增光添彩。
宋志刚把庭审安全零失误作为评判自己工作好坏的标准。由于工作出色,自2013年至今,他获得嘉奖以上荣誉9次。2013年,他成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聘请的50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之一。近日,他再次获聘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
训练场上争第一
体能训练是法警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司法警察战斗力的基本保证。2013年,全国法院开展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宋志刚扎实做好每个科目的训练,一有空闲便根据不同的场地情况开展相适应的体能训练。
2013年6月27日,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调警演练及体能达标测试考核中,宋志刚在10米×4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和俯卧撑5个项目的考核中一次过关。由于成绩特别突出,当年8月、12月,他先后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彰。
忠诚履职勇担当
去年6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受贿一案,并于同年9月4日公开宣判。宋志刚针对该案庭审保障工作的需要,成立押解组、值庭组、安检组、警卫组、庭外保障组和后勤组,调动全市法院80名法警参与庭审保障,对所有警力做出严密部署、合理调度,全力以赴保障好此次庭审工作。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参战法警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操作,保障了庭审活动安全可靠、有条不紊进行,圆满完成开庭及宣判任务。
去年10月23日至25日,方城县人民法院对关某等16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以来涉黑案件中被告人最多的一起案件,群众对此案的审理非常关注。宋志刚带领法警承担最艰巨的长途押解任务。一连3天,他每天早上5点多钟起床,将异地羁押的3名女被告人提押到方城县人民法院,庭审结束后再将被告人押至市看守所。凭借过硬的作风、有力的保障、良好的精神面貌,宋志刚和他带领的法警赢得了一致好评。
去年1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毒案件,任某等3名被告人均为艾滋病患者。宋志刚奉命带队执行庭审警务保障任务。为了确保该案安全、顺利审理,宋志刚就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与防护措施对参战法警进行科学知识普及,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消除他们的恐惧心理。同时,尊重被告人人格,避免被告人因情绪波动而引发安全隐患。宋志刚要求参战法警绷紧安全弦,密切关注被告人的思想动向和个人特点,严防被告人铤而走险伤害参战法警。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他带领参战法警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确保了庭审安全、有序进行。
勤学善思助发展
宋志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形成了自己对法警工作的独到认识,并对年轻法警进行分享、传带,促进了我市法警工作长效健康发展。
2015年下半年,省法院法警总队承担了《强化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双重领导》的调研课题,抽调他参加调研组。宋志刚执笔起草了论文初稿,为最后形成中期报告和结项报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2016年,他参与了全国法院司法警察系列教程的修改、编校。2019年,他参与了省法院司法警务新规则培训教案通稿的编写。
为提高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综合素质,从2017年起,宋志刚连续3年对两级法院法警讲授专题讲座。由于他的讲座针对性强、接地气,参训学员反响热烈。大家普遍表示,宋志刚的讲座定位准确,深入浅出,听后犹如“推开一扇门、打开一扇窗”,让人受益匪浅。通过一次次专题讲座,宋志刚为参训法警鼓劲加油,为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注入新动力。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