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省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宣学伟、审判长张兆清一行来到南阳,就南阳中院一审审理的部分刑事案件逐案进行讲评,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高南阳法院的刑事审判质量。南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鹏,市检察院公诉局吕耀军副局长、宋犇科长,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有关同志,中院全体刑事审判法官,卧龙、宛城两区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以及部分刑事审判法官参加讲座。
会上,省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宣学伟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分析了当前做好刑事审判的重要意义,指出刑事审判要讲事实、讲证据,刑事审判法官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把证据审查关、程序公正关和法律适用关,强调办案要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做到效率与质量并重,使刑事审判工作让当事人信服,让党委和人民放心。审判长张兆清就南阳中院2009年的部分一审刑事案件,在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审判程序的把握、刑事法律条文的运用、重大案件判前汇报、文书质量、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的落实情况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存在的优势和不足进行了详尽、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讲评。
南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鹏主持讲座,并强调,省院领导指出的问题十分中肯,符合南阳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切中南阳刑事审判工作的要害,希望大家会后,一定要认真分析,深刻领会,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在案件质量上多下功夫,努力实现刑事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午,省法院刑四庭宣学伟副庭长、张兆清审判长还就南阳中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和与会的部分领导和同志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