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讨薪时,法官为啥劝他“先别急”——

《南阳晚报》做好“诉前财产保全”,要钱就不难

发布时间:2020-01-03 08:28:34


    本报记者 王勇 通讯员 王彬

    “多亏起诉前法官给我的指导,不然劳务款不可能这么顺利拿到手,这下好了,回去就给工人们发工钱。”2019年12月4日,包工头陈某从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

    到法院起诉

    法官劝他“先别急”

    2018年初,陈某从某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孙某处承接了3栋楼的外墙粉刷劳务。双方商定,工程款通过发包方给建筑公司后,建筑公司扣除管理费后转给孙某,然后再由孙某发放到各个施工班组,班组再发给每个工人。

    2019年3月工程结束,经结算孙某共欠付陈某施工班组劳务款50余万元。孙某推脱说,甲方没有支付工程款,等甲方一结算立马支付给大家。到了4月底,陈某得知,甲方早在半个多月前已经将除5%质保金之外的工程款全部结清,小区已经开始交房,但这时已经联系不上孙某了。

    陈某只好到镇平县人民法院起诉。在递交诉状时,立案庭的法官告诉陈某,一旦对方知道被起诉,很可能转移财产,并建议陈某最好先进行诉前保全,再起诉。听了法官的解释后,陈某立马递交了保全申请。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据陈某的申请,依法查封了某建筑公司的账户和孙某的一处房产。

    由于双方有结算单据,案件审理进展很顺利。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决孙某向陈某支付劳务费,某建筑公司因出借资质并收取管理费,并且在陈某与孙某的劳务合同上加盖有公司项目部印章,对孙某所欠付的劳务款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某建筑公司担心自己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孙某也担心自己住的房子被法院查封拍卖,就主动兑钱偿还了所欠付陈某的劳务款。

    法官说法

    起诉之前要备好法律课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解释说,诉讼不是目的,它只是实现目的的一种手段。很多人起诉之前不知道财产保全的好处,结果等到执行阶段埋怨法院给了一纸“白条判决”,其实法院也很无奈。如今说的财产保全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保全。两者的区分从字面就可以理解,诉前保全因为对方可能不知道被起诉,恶意转移财产的可能性相对小一点,但有诉讼保全也比什么都没有好得多。对大标的案件,如果觉得情形不对,对方存在违约或逾期支付风险,还是要尽快起诉,尽快进行诉前保全。如果等一大波人要账要很长一阵子了,再去起诉,即便是诉前保全,也可能存在对方已无有价值的可供保全的财产了。法官提醒,对欠账较多的被告,农民工朋友要谨记“先下手为强”的道理。③8

    法官支招来讨薪

文章出处:2020年1月3日《南阳晚报》W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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