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竞拍出价465次,拍下后却不交款玩失踪——

《南阳晚报》恶意竞拍,他被拘留又罚款

发布时间:2020-01-08 08:21:24


    本报记者 王勇 通讯员 刘雪典 郑娜

    在网络拍卖司法平台上,刘某加价竞拍465次买下拍卖车辆后,却手机关机,不到法院支付拍卖余款,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结果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阳中院”)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昨天,法官提醒说,网络司法拍卖中恶意竞拍、悔拍者,将会承担法律后果。

    男子出价465次竞买拍卖车辆

    2019年4月,南阳中院在执行李某违法所得一案过程中,将被执行人李某所有的丰田红杉小型越野车,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在网站页面上,南阳中院对该拍卖车辆的竞买风险、竞价规则、支付拍卖款期限等事宜,均进行了明确提示,并告之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随后,南阳中院两次对该车进行公开拍卖,因无人报名流拍。当年10月25日,南阳中院依法启动无保留价变卖程序,以1000元为起拍价进行拍卖,网上共有153人报名竞拍。竞买人刘某于11月12日凌晨2时11分,经过465次出价,最终以555580元成功竞买上述车辆。

    拒不支付拍卖余款被罚款拘留

    根据拍卖公告,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南阳中院指定账户,但刘某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剩余价款。南阳中院于2019年11月21日向刘某发出“限期缴款通知书”,要求其3日内缴纳,但他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缴纳剩余价款。12月14日,南阳中院依法重新启动变卖程序,并在变卖公告中通报了刘某悔拍的案情及后果。南阳中院认为,刘某在知晓网络司法变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愿而明显恶意加价,在竞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卖剩余价款,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情节严重。 2019年12月31日,南阳中院依照相关规定,决定对刘某罚款3000元并司法拘留15日,因其本人能主动到南阳中院认错悔过,态度诚恳,并积极缴纳罚款,南阳中院于1月3日作出提前解除拘留措施决定。 法官提醒:恶意竞拍、悔拍者将要承担法律后果。司法拍卖是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和维护民事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一项司法活动。司法拍卖平台不是一般的淘宝购物,也不同于商业拍卖,切忌盲目跟拍,更不能恶意竞拍、悔拍,否则将承担没收保证金、赔偿差价、罚款甚至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竞买成功者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买成功者不得参加竞买。因此在参与竞拍前,竞拍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并理解拍卖须知等相关材料,充分了解感兴趣的诉讼资产以及司法拍卖的相关法律程序后再参与竞买。③10

文章出处:2020年1月8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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