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平台公开拍卖越野车,男子出价465次拍到,却不支付余款

《南都晨报》恶意扰乱网络司法拍卖 拘留并罚款

发布时间:2020-01-08 08:30:56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刘雪典 郑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一辆越野车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四川男子刘某无真实购买意愿却恶意加价,在竞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卖余款,法院依法对刘某罚款3000元、司法拘留15日,因刘某主动到法院认错,态度诚恳,积极交纳罚款,法院于今年1月3日作出提前解除拘留措施决定。法院提醒:司法拍卖平台不同于商业拍卖,不能恶意竞拍、悔拍,否则将承担没收保证金、赔偿差价、罚款甚至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

    出价465次 竞买到司法拍卖车辆

    2019年11月26日,市中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李某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中,将被执行人李某所有的川A号牌丰田红杉越野车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法院通过询价系统对涉案车辆进行网络询价,评估价为52.24万元,并在网站页面上对该车辆的竞买风险、竞价规则、支付拍卖款期限等事宜,通过拍卖公告和《限期缴款通知书》均明确提示,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8月21日、9月16日,法院依法分别以39.18万元、31.344万元为起拍价,对上述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因两次均无人报名流拍。同年10月25日,法院依法启动无保留价变卖程序,以1000元为起拍价进行拍卖,共153人报名竞拍,竞买人刘某于11月12日凌晨2时11分51秒,经465次出价,最终以55.558万元成功竞买到上述车辆。

    拒不支付拍卖余款 扰乱司法拍卖程序被拘

    根据拍卖公告,成交后买受人应于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但刘某在该时间内未交纳剩余价款。法院于2019年11月21日向竞买人刘某发出《限期缴款通知书》,要求其3日内缴纳,并告知其悔拍风险,但刘某规定期内仍未交纳剩余价款。12月14日,法院依法重新启动变卖程序,并通报了刘某悔拍的案情及后果。

    法院认为,刘某在知晓网络司法变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情况下,无真实购买意愿而恶意加价,在竞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卖余款,预留电话、地址均无法与其联系,也不主动向法院说明原因,直至法院重启变卖程序,其行为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情节严重。

    2019年12月31日,刘某从四川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承认错误,并对自己悔拍干扰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深感懊悔。为维护正常司法拍卖秩序,法院依法对刘某罚款3000元、司法拘留15日。因刘某主动认错,态度诚恳,积极交纳罚款,法院于今年1月3日作出提前解除拘留措施决定。

文章出处:2020年1月8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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