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勇 通讯员 王淼 王崇)1月10日,记者从镇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以马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罚金2700万元。马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寻衅滋事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8名被告人被判处10个月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2011年5月至案发,该组织以暴力、威胁为手段,通过强占土地,暴力拆迁,逃避政府监管,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财、强迫交易、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8类70余起,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该案件由上级法院指定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是南阳市近年来影响重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