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专家”微信群里行骗,这起重大电信诈骗案中——

《南阳晚报》34名被告受审 涉案489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0-01-14 08:26:06


    本报记者 王勇 通讯员 周勤 肖德昌

    利用境外诈骗平台,通过建立微信客户群,所谓的“理财专家”以投资炒股为由进行诈骗。1月7日至9日,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重大电信诈骗案,涉案被告人多达34人,涉案金额489万余元。

    利用境外平台,“专家”在微信群里行骗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刘某豪在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期间,雇用人员,伙同胡某(另案处理)等人使用境外诈骗平台,通过建立微信客户群,以TFB0、中国金业等投资平台诱使微信群投资客户在其诈骗平台投资,控制客户投入的资金,以收取交易手续费、投资亏损为由骗走客户投资款项。其间,被告人赵某华在公司负责对接国内外诈骗平台业务发展下线代理人员,被告人李某任公司财务及接待工作,被告人吴某、杨某某负责对下线代理商及业务员的培训。他们先后共发展并培训下线代理商佘某勇、宋某安、温某、皮某宇等人,由代理商发展客户诈骗客户投资钱财,按比例与其上线、刘某豪等分成诈骗所得资金。他们通过多种方式共骗取被害人资金合计489万余元。

    一条股民信息被卖100元

    其中,被告人唐某将做企业培训工作时获取的炒股客户信息资源分入特定微信群后,将这些客户群信息卖给刘某豪,非法获利17万余元;被告人皮某宇伙同他人收购股民信息,以100元一条的价格卖给刘某豪,获利7万余元,后刘某豪将这些股民信息发给下级代理商用于诈骗。

    公诉机关起诉认为,被告人刘某豪等34人使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其中刘某豪等24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艾某林等7人诈骗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唐某、皮某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皮某宇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赵某华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由于涉案被告人较多,案情复杂,经过连续3天的庭审、质证、辩论后,该案将择日宣判。

    由于被告人数多,调集了135名法警

    庭审时,记者注意到,由于该案被告人数较多,法院总共抽调了135名法警到现场。

    据了解,庭审前,宛城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启动大要案庭审保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明确此次庭审安全保障成员及分工,设定审理组、后勤保障组及宣传组负责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局的支持下,抽调全市法院法警68名,并对警力布置、装备调配、干警职责、押解路线等进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庭审活动启动当天,法院共调集法警135人,分成34个押解组、1个备用组、1个证据传递组、1个庭审秩序组和1个安检值庭组,各组分工明确,定岗定位,责任到人,对押解通道、临时羁押场所及审判法庭进行排查,全力消除安全隐患。③9

文章出处:2020年1月14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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