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级法院推出四项措施--

《南阳晚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办理

  发布时间:2010-03-03 14:33:34


春节前,农民工害怕工资被拖欠;春节后,农民工外出务工又怕权益被侵犯。针对这些特点,我市两级法院采取措施为农民工服务。昨天,记者从市中级法院获悉,3月份我市两级法院将用一个月时间优先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31,省高院就决定在全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市中级法院得到通知后,快速行动,采取四项措施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打破常规,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优先执行,全程提速,尽可能多地适用简易程序,确保此类案件在立案后1个月内审结、1个月内执结。

其次是用更加通俗的语言为农民工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指导和帮助,更多地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就地调查取证,就地审判调解,方便农民工诉讼。

再次是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要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决不让一个农民工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要穷尽执行方法和措施,充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定条件的,要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提高执行的到位率。

最后是市中级法院计划以“制度创新年”为契机,今后将加强对涉农民工案件的研究,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深入研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深层次问题,筹划建立农民工案件的长效工作机制。

文章出处:3月3日《南阳晚报》9版“法治时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