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法院部分庭审被延期。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兼顾群众诉讼需求,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按省市法院的部署,对排在疫情期间开庭事宜,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能延期开庭的延期开庭,同意使用利用“云间”互联网法院或移动微法院开庭的,及时利用互联网法院或移动微法院开庭,努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2月10日上午,在方城法院审判庭内,一场特殊的“网络庭审”应运而生。
原告尚某某诉被告常某某、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2019年9月20日方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审理中,被告保险公司申请对原告的后续治疗费,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鉴定,该鉴定结论书于2020年1月15日作出后,方城法院定于2020年2月10日上午10:00开庭审理。
因当前的疫情防控问题,原被告均不能按正常的庭审程序进行诉讼,方城县法院办案法官曹天祥提前和本案当事人沟通是否延期或使用互联网法院系统开庭,原被告均同意在原定开庭时间,使用“云间”互联网法院庭审系统开庭。
开庭前,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提前一天来到法庭,和技术人员一起调试设备,录入案件信息,并让当事人在家提前熟悉互联网法院庭审系统的使用方法。
通过该系统,当事人用手机、电脑就能看到法庭庭审全景画面,和正常现场开庭一样。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进行答辩、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法官、书记员均在互联网法院庭审中开庭笔录进行了远程校对,电子签名确认。
该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顺利结束。
庭审后,本案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的代理人、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律师孔某说:“我是第一次利用互联网法院开庭,在当前的形势下,方城县法院利用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我一定要认真学习使用好该开庭方式。”
为充分应对疫情期间的案件审理工作,方城法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审判执行工作及时作出调整,引导当事人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移动微法院等方式解决诉求,灵活运用网络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灵活、多元的诉讼服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