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地处豫鄂交界处的河南省唐河县,正处于疫情防控的严峻和关键时期。唐河县法院执行局在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积极通过信息化手段,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执行办案出成果。
2020年2月15日,该院执行干警通过“无接触”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9年4月12日,申请执行人王某诉被执行人张某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唐河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张某十日内赔偿王某各项损失21万余元。但该判决生效后,张某未主动履行上述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唐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法律文书,并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经法院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张某仍杳无音讯。终于,在农历年即将到来前,执行干警得到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在海南省三亚市出现,火速赶往海南三亚。
执行干警调查后发现,张某在判决作出后便有意逃避履行赔偿义务,只身一人来到三亚从事装潢工作,故意利用案外人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号、银行卡和注册微信账户,平时收入和交易均通过上述银行卡和微信进行,以此来躲避执行并隐匿个人财产。鉴于此,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同时,依法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执行干警在做好疫情防护的情况下,积极搜集证据,及时同侦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沟通案情,迅速完成了对张某涉嫌拒执犯罪的证据固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立案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迫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此时的张某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想与王某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希望通过其亲属来代为履行赔偿义务。
但因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社区及部分道路封闭,且张某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原因,双方当事人及张某的亲属当面协商根本无法实现。在执行干警了解到该情况后,考虑到目前形势,通过电话、短信和微信的形式积极与张某的家属和申请执行人王某联系、沟通,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协商一致,被执行人张某的亲属通过微信支付的形式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履行了19.78万元执行款,与此同时,执行干警通过微信视频的形式见证了申请执行人书面出具了结案证明并将结案证明拍照后回传给执行干警,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疫情来势汹汹,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不便,但唐河法院执行干警绝不拿疫情防控做推脱,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在科学防控的同时,坚守法院执行的“战场”,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千方百计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