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省法院关于加强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的要求,推动南阳中院的信息化应用工作,2月27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会议。会议由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宋长青主持,行装处处长王军、审管处处长王晓峰及信息化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对省法院下发的通知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就下一步如何推进南阳中院信息化应用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春节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适应疫情防控时期的办公、办案需要,法院信息化工作急需加强。目前,南阳中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在应用方面还存在较大的不足。如何推广好信息化应用工作,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是南阳中院面临的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课题。
在交流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应当从审判团队入手,通过开展“智慧法院参与之星”及“信息化应用能手”评选活动,提高团队意识,形成团队内部负责制度,完善信息化应用考核制度,将团队的信息化应用成效纳入年终考核并加大考核分值。同时,在信息化应用过程中,建立起南阳两级法院的信息反馈渠道,建立专人回复机制,统一收集问题,落实问题归属,快速响应解决,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统一汇总后上报省高院信息部门。
宋长青在讲话中对下一步信息化应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根据省院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落实考核制度,建立好信息化应用推广团队,审判团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团队的信息化应用。二是落实好信息化应用过程中的信息反馈机制,由团队负责人集中反馈至信息部门后统一汇总。信息部门要做好反馈、分发、解决等工作,运维团队要针对两级法院反馈的各类问题及解决办法做好记录汇总并按时上报。三是完善落实好考核制度,奖优罚劣,提高大家参与信息化应用的积极性,推动法院整体工作提质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