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信息技术再发力 “云间”庭审匡正义

  发布时间:2020-02-22 08:19:37


    2月21日上午,邓州法院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审判庭内只有案件的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公诉人在检察院办公区视频支持公诉,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刘某某则在家中通过手机接受审判。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但因自己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请求从轻处罚。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害人马某某已经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员额法官高蕾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与此同时,原告董某某与某财产保险公司为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也在邓州法院第十一审判庭通过“云间”庭审系统进行。该案于2020年1月3日立案,原告董某某诉称,在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健康保险一份,并缴了保费,被告给原告出具了保险单。后原告因病住院,请求被告按保险合同理赔,被告以原告有既往病史为由拒绝赔偿,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理赔其保险金。

    开庭前一周,员额法官史林亚与当事人沟通,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并于开庭前指导诉讼代理人下载和使用客户端,提前上传了证据材料,庭审程序规范,视频画面清晰流畅,不到一个小时,庭审顺利结束,因被告不同意调解,案件择期宣判。

    当前,邓州法院响应疫情防控要求,采用远程视频技术手段实现“隔空开庭”的模式已逐步成为审判工作的常态。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信息化技术运用为抓手,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办公方式,把疫情防控期间的日常审判工作抓紧抓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