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浩梅 通讯员 马爽爽)3月9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微信上收到了申请人发过来的执行款到账截图,申请人对法官的快速执行深表感激。
2018年12月,被申请人杨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申请人枣阳金达公司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货物泄漏,损失严重。经事故判定,杨某需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但杨某不愿承认事实,遂该公司将杨某诉至西峡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杨某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面对生效判决,杨某拒不履行,金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杨某送达法律文书,因正值疫情期间,法官只能通过微信和电话与其联络,劝他尽快履行案款,并告知他如果不履行会对自己造成的法律后果,最终杨某将钱打到金达公司的账户。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