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勇 通讯员 周勤)网上花了8000元购买疫情防护用品,但却迟迟收不到货物。3月16日,宛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云上审判”,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疫情期间,家住宛城区的刘某通过网络平台购置疫情防护用品,并支付给卖方8000元,因收不到货物,遂起诉到宛城区人民法院。法院3月12日受理后,承办法官杜鸿当天审查并下发了保全裁定,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3月14日,杜鸿电话联系到了在洛阳打工的被告周某。周某承认收到了刘某的支付宝转账,但辩解说自己也是受害人,被别人骗了,并说已经退还了刘某的1000元,自己目前在洛阳打工,赚到钱就会把剩余款项退还刘某。由于周某工作时间问题,每天只有午饭后休息时间较长。为了方便当事人参加庭审,杜鸿把网上开庭时间定在了3月16日中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起涉疫情防护用品网购纠纷得以顺利调解。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