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号,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执行案款11万余元转入陈某的银行账户。这起人格权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2017年申请人陈某在某村坡上干活,因被申请人郑某与吕某之间有矛盾纠纷,在他二人争吵的过程中伤及陈某,致使申请人陈某左眼受伤,造成伤残。遂陈某将郑某诉至西峡法院,法院经过依法审理,责令其按时偿还陈某医疗等各项费用。
距离判决时效已过,郑某却并未履行义务,陈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因是疫情期间,不方便直接去找被执行人,于是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网上查控系统,对其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冻结,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与他讲解法律知识,督促其尽快还款,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下,几天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并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会立刻偿还案款,至此,这起人格权纠纷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