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勇 通讯员 付博 黄靖恺)一家医用酒精消毒用品生产企业因涉及执行案件生产经营受限,无奈之下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求助。3月16日,南阳中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通过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经营持续平稳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医用酒精和75%酒精消毒液生产资质的南阳企业。疫情暴发以来,该企业累计向市场供应酒精消毒产品1000余吨,为满足全市防疫物资需求做出了贡献。然而,该企业又是多起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被采取限高措施,影响了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当前疫情防控物资的供应。
得知南阳中院刚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十项举措,他们向南阳中院递交了帮助协调解决公司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请示,恳请法院将其公司法人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删除,并解除限高措施。南阳中院收到企业的请示文件后,高度重视,本着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于3月16日下午,由南阳中院执行局牵头,召集南阳中院、宛城区人民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对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采取屏蔽限高措施,暂时屏蔽其限高措施,解决其出行困难,帮助天冠生物走出生产、经营困境,保障该公司医用酒精和75%酒精消毒液的正常生产。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