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 淼)“王法官,今天的庭不用开了,我撤诉,李某昨晚把钱给我了,你们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太感谢了。”近日,一起不当得利案件的当事人来到镇平县法院城关法庭,当面向承办法官表达谢意。
这是一起镇平县某公司诉被告李某不当得利纠纷的案件,镇平县法院于2019年11月1日立案,仔细阅卷后,承办法官发现原告方仅有镇平县公安局的两份笔录作为起诉依据,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存在较大争议。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权利,法官决定尽早召开庭前会议,充分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庭前会议中,由于双方初期分歧较大,面对面调解言语冲突不断,调解工作一度难以开展。
疫情期间,原告镇平某公司关门停产,公司经济损失惨重。按照镇平县法院党组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该院法官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积极与企业对接。数次调解后,双方的关系逐步缓和,被告李某终于愿意坐下来如实算账,并将不当得利悉数返还。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