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不缴纳罚金

《南都晨报》冻结账户并划扣

发布时间:2020-04-09 08:32:58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赵倩 边晓明)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执行措施,扣除被执行人银行账户20万元,成功执结一起刑事被告人拒不履行缴纳罚金案。

    2009年至2016年,刘某在深圳通过物流进行烟草贩卖与走私,涉案财产价值176多万元,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宛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缴纳罚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执行干警及时对刘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网络查控,冻结并扣划刘某银行账户20万元,并在第一时间移交国库,该起刑事财产刑案件圆满执结。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宛城区人民法院加大了对刑事财产刑案件的执行力度,截止3月31日,该院执行局共执结50余件罚金案件,执行到位近300万元,有效切断了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⑥3

文章出处:2020年4月9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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