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赵法官,我已经认识到我的错误了,这就把案款交上。”日前,失信被执行人谢某赶到西峡县人民法院,返还了申请人2万元案款。
2013年,谢某在没有出示代某儿子所写借条的情况下,声称代某儿子借了他的钱,纠集多人多次到代某家中强行讨债。被逼无奈,代某付给谢某2万元现金。2019年,谢某又持8.5万元借条到法院起诉,声称代某儿子借他的钱未还。经鉴定,借条上的指印并非代某儿子指印。法院驳回谢某的诉讼请求,并要求谢某依法返还之前代某所付2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谢某置之不理,执行干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谢某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得知他的账户被冻结,急忙履行案款。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