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周杰)日前,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自5月6日起,发生在南阳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不再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改由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卢国伟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在我市辖区内的著作权、商标权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一直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近年来发生在我市辖区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呈大幅增长趋势,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案件575件,较2018年受理的387件增加了188件,增长幅度近50%。知识产权案件的大幅增加,占用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有限的审判资源,也加大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为及时依法受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提高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将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权民事案件指定给部分基层法院集中管辖。
据了解,这次调整对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资源的配置、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都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