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结束以后,南阳中院当即召开党组扩大会,安排部署采取七项具体措施贯彻落实省法院会议精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再次强调,认真开展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活动,对南阳这样一个人口大市、农业大市来讲,更有着特殊而又重要的意义。全市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精心组织,健全机构。南阳中院迅速成立了以院长庞景玉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民事的王定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立案、民事、信访、执行、研究室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合力。
三、周密安排,细化方案。按照省院方案和张立勇院长讲话精神的要求,结合南阳实际,建立每2天上报工作情况制度,实行每周一通报、一排序、一讲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四、立即行动,全面排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五、严格标准,落实要求。继续为农民工开辟快速维权通道,从立案、审判到执行,从一审、二审到再审,都要全程提速,打破常规,尽可能多地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确保此类案件在立案后1个月内程序内结案;设立专门的导诉窗口,坚持全员、全程调解,坚持巡回办案,方便农民工诉讼;穷尽执行方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切实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到位率。
六、统筹兼顾,源头预防。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专题研究,深入研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深层次问题,为党委政府动员全社会力量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当好参谋;结合建立法官基层联系点制度,确保每一名法官经常深入农村、企业、社区,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农民工的司法需求,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尽可能预防和提前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
七、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院活动办公室每周都要对全市法院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敷衍、效果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必要时,要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