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听,即当面听取民意。院领导通过接访,亲自听取民意、了解民情;开展广泛的征求意见活动,广纳民意,问计于民,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是设,即设立举报中心。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邮箱,全面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走,即走出去征求民意。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和建议;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深入案发现场,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心声。
四是联,即加强与监督部门的联系。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安排专人以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简报、发放征求意见函、及时通报法院重大工作进展、安排旁听案件、邀请视察工作的形式,扎实做好联络工作。
五是宣,即加强对外宣传。及时、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联系,通过媒体宣传法律、收集舆情、了解民意,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