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狠抓“案结事了”、强化司法和谐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建立多元化调解格局,把调解、协调、和解作为办案首选方式,努力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执行案件和解率、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坚决防止因办案不当,执行不慎而影响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当前法院重点工作相结合。根据院党组提出的开展“案件质量年、公信立院年”活动的工作思路,以自身工作为实际出发点,积极打造工作亮点,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同时,加强廉政访查和效能监察,搞好内部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政访查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对每起信访案件做到及时回访,切实解决好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因损害当事人利益而导致的恶性事件,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四是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队伍纪律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全体干警的警示教育工作,增强干警党性观念。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因公出差请销假制度、赴外地学习考察报告审批制度、值班和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杜绝一切违法违纪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