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5月12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联合宛城区人民法院,将法庭设在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针对4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案例进行公开审理。
酒后驾驶出租车 酿成交通事故
陈某系南阳市鸿瑞出租车公司司机。2019年12月30日16时许,陈某醉酒后驾驶该公司出租车,沿范蠡路自东向西行驶,在范蠡路与工农路交叉口东10米处直行道导向车道内,变更车道进入范蠡路东侧右转道导向车道时,与范蠡路东侧右转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陈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检验含量为176.90毫克,达危险驾驶标准。陈某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拘役陈某2个月,处罚金15000元。
3人酒后驾驶摩托车 被当场查获
2019年10月13日,张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沿范蠡路自东向西行驶至尚城国际门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张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检验含量为149.24毫克,达到危险驾驶标准,依法拘役张某2个月,处罚金6000元。
2019年8月4日,易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沿白河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淘气猫游乐场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易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检验含量为209.69毫克,达到危险驾驶标准,依法拘役易某3个月,处罚金10000元。
2019年10月20日20时22分,何某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沿范蠡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南都路交叉口往西2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何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检验含量为92.05毫克,达到危险驾驶标准,依法拘役何某2个月,处罚金5000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李鹏鲲当庭以案释法,着重强调预防优先于惩治,并通过现场直播对所有驾驶员提出建议: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