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重拳出击保平安 宽严相济维正义

发布时间:2010-03-11 09:06:35


本报通讯员 龚超 王彬

2009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职务犯罪,清除社会“蛀虫”;注重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和感化,体现社会关怀;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分子区别对待,做到罚当其罪,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重拳出击

提高群众安全感

“两抢一盗” 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重拳出击,成立了以庞景玉院长任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和专项活动办公室,建立了专门合议庭制度和大要案汇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专项活动工作机制,多次深入基层法院加强相关案件的督办指导,不断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

针对“两抢一盗”案件,突出“严打”重点,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以及文书签发关,实行案件旁听及定期宣判制度,挑选重大、典型案件到发案地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在涉黑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涉黑犯罪案件四个特征,正确定性和适用法律,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依法严厉打击,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检察院和公安局建立了处理涉黑案件联动机制,加强法、检、公三机关的沟通和协调。

据统计,2009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 “两抢一盗”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04件1754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291人,使犯罪分子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惩职务犯罪

清除社会“蛀虫”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市反腐败斗争领导成员单位之一,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突出办好犯罪数额超过10万元的大案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的要案,严格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决不姑息迁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同时,依法正确适用财产刑,该没收、追缴的赃款、赃物,坚决依法予以没收和追缴。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45件,审结232件,判处犯罪分子319人。其中,生效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4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8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的227人。一审被判处刑罚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2人,科级干部38人。通过办理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温馨审判

教育感化少年犯

没有高高的审判台,法官、公诉人、律师、被告人处于平等的位置围坐在一起。去年5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了圆桌审判的方式来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凸现了法律的温情。

近年来,在少年刑事审判中,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创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延伸、三个结合、四方帮教、五心观念”少年审判模式。即以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为中心;将审判工作向前延伸,做好庭前的社会调查工作,将审判工作向后延伸,做好回访考察、帮教工作;审理案件与摸索经验相结合,继承发扬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做好自身审判工作与加强对基层法院指导相结合;通过法院的联络作用,调动学校、家庭、社会各界四面八方的力量,构建全方位的帮教网络,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矫治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大堤;对未成年人要有爱心,做其思想工作要有耐心,持续不断帮教要有恒心,审理案件、钻研业务要用心,全社会力量帮教要齐心。

少年审判新模式的实行,较好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优秀青年维权岗”、“河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宽严相济

轻重有度守正义

南阳两级法院在把握宽严相济这一刑事政策过程中坚持做到“因时制宜”、“因案制宜”,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案件做到因时、因案施策。对于那些特殊时期、特殊背景下“顶风作案”的和一些主观恶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分子坚持从严打击绝不手软;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也较小的犯罪做到辅以帮教宽缓处理。

据统计,2009年,南阳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35件5473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334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771人,最大限度地落实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这一政策的精神,既惩罚犯罪又教育群众,既忠实地执行了法律又彰显了司法文明,实现了刑事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章出处:3月11日《南阳日报》A4版“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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