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种植罂粟食用  违法

发布时间:2020-05-20 08:49:24


    本报讯 (通讯员王 淼  王 崇)镇平县人民法院日前在卢医镇军刘沟村集中巡回审理4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并当庭宣判,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镇平县公安局禁毒民警、所在村干部及50余名群众旁听。

    这4起案件的被告人均年逾六旬,最大的已82岁,非法种植罂粟苗,炒菜吃,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规定。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4被告刘甲、刘乙、蒋某、郭某分别在自家菜园非法种植罂粟苗食用,被当地公安民警查获,被当场予以铲除。

    由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4起案件均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庭审中,4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希望法院从轻处罚。这4起案件系老年人犯罪,考虑其犯罪动机、目的及悔罪表现,镇平县人民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刘甲,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刘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郭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庭审活动结束后,法官为旁听的村干部、群众进行现场普法,讲解贩卖毒品犯罪、毒品引发的犯罪以及吸食毒品的危害,让群众加深对禁毒知识的了解,充分认识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这一行为的严重性。②5

文章出处:2020年5月20日《南阳日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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