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法官调解赡养案

发布时间:2020-05-27 08:57:05


    本报讯 (通讯员代 凤)桐柏县人民法院近日在淮源镇老湾村村委会审理了曾某赡养案件并当庭调解。老湾村村组干部、村民共50余人旁听。

    曾某与前夫周某一共生育五个儿子和一个女儿,1993年,曾某不顾周某和孩子们的反对,坚持与周某离婚改嫁至北京。在北京生活的十余年中,曾某不仅没有参与孩子们的娶妻、嫁人,也没有帮忙照看孙子、孙女们的出生成长。十年前,六十多岁的曾某只身回到桐柏老家,没想到子女们因为其与父亲离婚、多年不照看他们耿耿于怀。虽然在他们父亲周某去世后一直给曾某供应粮食,却没有对曾某进行照料,也没有给其生活费,因此曾某将在世的三个儿子和小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庭审中子女们对母亲十多年的不闻不问满腹委屈,认为供应曾某粮食就已经尽到了对曾某的赡养义务,曾某却对子女们只给粮食的赡养方法不认可,双方僵持不下。最终经过法庭当庭调解,曾某与子女们达成调解协议,每年6月1日每人向曾某支付700元现金。

    庭审结束后,法官为旁听的村组干部和群众进行现场普法,我国《宪法》和《婚姻法》明确规定了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不仅是社会道德的需要,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②5

文章出处:2020年5月27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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