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离婚不离“家” 法院突击腾房

发布时间:2020-05-27 09:03:55


    本报讯(记者 王勇)离婚后不离“家”,占着房屋不走,最后法院强制来执行。5月22日中午,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午休时间对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进行腾房,并将房屋成功交付给申请人。

    据悉,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名下车辆归张某所有,张某在约定期限内搬离现居住的房屋。法律文书生效后,张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生效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联系对方。张某每次口头爽快答应履行义务,之后不了了之。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利用午休时间突击被执行人住所。5月22日中午,当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正在午睡的张某见到执行干警一脸惊愕,执行干警随即对其欺骗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在强大的执行压力和干警的说服教育下,张某表示配合腾房。执行干警立即对现场财产进行清点,并帮助被执行人打包整理物品,随后将房屋钥匙交给申请人。③9

文章出处:2020年5月27日《南阳晚报》W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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