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

《南都晨报》趁午休强制腾房

发布时间:2020-05-27 09:07:29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日前,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顶高温冒酷暑,对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执行腾房清场,将房屋成功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刘某。

    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于2008年结婚,两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西峡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名下车辆归张某所有,张某在约定期限内搬离现居住的某家属院房屋。法律文书生效后,张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送达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张某每次都在口头上爽快答应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之后就不了了之。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利用午休时间突击被执行人住所。当执行干警赶到现场时,正在午睡的张某一脸震惊。执行干警当场对张某的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予以严厉批评,严正释明拒不执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压力和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下,张某主动配合腾房。执行干警立即对现场财产进行清点,并帮助张某打包整理物品。腾房清场后,执行干警将房屋钥匙交给申请执行人刘某,案件得以圆满执结。⑨3

文章出处:2020年5月27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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