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关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3月7日南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0-03-12 09:36:12


南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所作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3月8日《南阳日报》A2版“法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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