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勇 通讯员 程远景 周璞)出于“玩鸟”的爱好,方城县75岁的聂某架设粘网,捕猎29只斑鸠。6月10日,方城县人民法院走进该县券桥镇某村,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狩猎案。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3月9日8时许,被告人聂某在方城县券桥镇某村架设粘网,捕猎“三有保护动物”斑鸠。后被方城县森林公安局当场查获,并在其家中发现铁笼一个,内装斑鸠活体29只。
庭审中,聂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聂某使用禁用的猎捕工具,在禁猎期、禁猎区进行狩猎野生动物活动,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考虑到被告人聂某犯罪时已满75周岁,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主审法官刘锋从“打防并重,惩教结合”的审判原则出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聂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刘锋言简意赅地向旁听群众普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必要性,以及国家相关法律对保护生态的规定。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