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程童雨 李松涛)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形式,以261500元的价格拍卖一辆汽车,让申请执行人陈某领取到执行款。
2018年1月,王某和曹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陈某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时间和利息。借款到期后,王某、曹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被陈某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扣除王某已经支付的8000元,最终作出了王某、曹某偿还陈某借款192000元及利息的判决。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询到王某名下有一辆小型轿车可供执行,遂依法予以扣押,并在网络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最终该车辆以261500元的价格拍卖成交。在扣缴优先受偿款后,余下的149444.18元及时支付给了陈某。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