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刘跃升郭栋)6月24日,南阳市中级法院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某涂料有限公司诉镇平县生态环境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
南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由该院副院长丁建民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县生态环境局行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该市40余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代表旁听庭审。
2019年8月,镇平县生态环境局接到南阳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通过调查,认定某涂料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污构成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认为其自7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行政处罚过于严重,遂申请行政复议。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理决定。后该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该公司遂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县生态环境局行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这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中为数不多,体现了市、县生态环境局领导对此类案件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