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南阳召开。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南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分别致辞。省法院副厅级巡视员、审委会委员周勇,行政庭庭长孙同占及省院行政庭的其他同志、各中级法院主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行政庭长和南阳各县市区法院主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行政庭长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天华主持。
史小红副院长在讲话指出,2009年,全省法院狠抓诉权保护工作,依法受理了大量行政案件,行政案件告状难问题明显缓解;以规范行政案件管理为切入点,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大力加强协调办案工作,全省法院协调解决各类行政案件7622件,协调撤诉率45%,较2008年增加16个百分点;加强监督指导和队伍建设,优化司法环境,着力通过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争取理解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史小红副院长强调,当前,因行政执法引发的官民矛盾相对突出,这些矛盾处理不慎,很容易演化为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甚至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这在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等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她进一步要求,新时期下,全省法院必须站在关注民意、保障民生、维护民权的高度,站在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努力通过依法受理、妥善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常康书记和庞景玉院长在致辞中,首先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到南阳来传经送宝的省法院领导和与会代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称省院选择在南阳召开这样一次会议,充分说明省法院对南阳政法机关特别是南阳两级法院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常书记在致辞中,还就南阳的历史沿革和人文概况做了简要说明,并对南阳法院为南阳经济社会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进行了充分肯定。庞院长就南阳法院的基本情况和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向与会代表进行了介绍。
会上,南阳、新乡、平顶山、商丘和周口等五个中院的主管副院长先后做了经验介绍,郑州等十三个中级法院汇报了行政审判工作;省法院行政庭李小山副庭长宣读了全省年度行政审判工作通报,刘天华副庭长宣读了年度全国行政案件情况通报,孙同占庭长对2010年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