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六子女,却还因赡养问题发愁,耄耋老人一纸诉状将六子女告上法庭。为方便老人诉讼,切实保障老人合法权益,7月3日上午,南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来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贾庄村委,对这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吴传观摩庭审。
原告许某今年已89岁高龄,与亡夫共生育三子三女。十六年前,许某与丈夫就因赡养问题与子女产生争议,两位老人先随大儿子生活,后又分别跟随二儿子、小儿子生活。九年前,原告许某又开始跟随小女儿生活。经查,两位老人还曾因赡养、承包地等问题三次对其子女提起诉讼。丈夫去世后,因为赡养问题,老人与六子女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如今许老太年事已高,身体越发不好,每月需要花费的医药费、生活费越来越多,小女儿一人照顾起来,十分吃力。所以许老太一纸诉状,将六子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六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为何父母二人能够抚养六名子女长大成人,如今耄耋之年,六名子女却不能让母亲颐养天年?庭审期间,法官李剑光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从缓和家庭矛盾、修复亲人感情的角度出发,对他们进行释法明理,并明确告知被告,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经过李法官的耐心调解,许老太的五名子女均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只有三儿子认为,2004年在法院调解后许老太是跟着他一起共同生活的,但2011年许老太又起诉他,在法庭上他们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三儿子支付许老太20000元,许老太的生老病死与他无关。要想调解,二姐和小妹要退还15000元。
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庭审、调解,由于原告与三儿子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当庭宣判:六被告自2020年7月起按月轮流照顾原告许某生活起居,并在每月的20日前各支付赡养费50元;许某的医药费由六被告平均分摊,在住院期间,由六被告每人两天轮流护理。宣判后,围观村民向法院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村里一位老人说:“高新法院法官判的公道合理,我们村还有些家孩子不尽赡养义务,今天法官来村里当庭判了,看谁家孩子还敢不养他爹妈!”
此次巡回审理,不仅便利了群众诉讼,拉近了人民法庭与群众的距离,同时通过现场开庭、以案释法,给辖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详实的家事法制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真正起到了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受到了贾庄村委及村民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