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种艾草,租金惹官司,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地头做工作——

《南阳晚报》报道: 成功调解,收获艾草香

发布时间:2020-07-17 08:21:48


    本报记者 王勇 通讯员 贺盼盼

    租赁土地种艾草,谁知资金链断了,没付租金,被村民们告上法庭并阻止收割,去年致使百亩艾草烂在地里。今年又到艾草收割季,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着酷暑到地头做工作,在艾草香里让双方达成一致。

    2015年10月15日,为扩大种植艾草规模,郭某租赁了南阳某村庄的152亩土地,并与村民签订了期限为3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成立艾草种植合作社。后因为艾草行情波动较大,郭某资金链断裂,在约定时间未能及时支付租金给涉案村民。

    2019年7月,村民们多次催要租金无果后,开始对郭某失去信任,在艾草成熟的季节拦着不让郭某收割,又一纸诉状将郭某诉至宛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郭某支付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的租金,解除租赁合同并对土地进行复耕。

    宛城区法院经审理后,2019年9月10日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郭某支付村民们租金16.416万元,并对土地进行复耕。郭某不服,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11月27日,市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村民与郭某长达半年的诉讼过程中,150余亩艾草最终腐烂在地里,对郭某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

    判决生效后,该村村民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照程序查封郭某房产,准备依法进行评估拍卖。此时,被执行人向执行干警反映,已将村民阻拦收割艾草造成的损失诉至法院,请求暂缓拍卖所查封的房产。 一边是村民为了尽快得到租金,申请强制执行;另一边是因为损失巨大资金更难周转起诉赔偿损失。为维护双方利益,执行局案件负责人秉承善意执行和从源头化解矛盾的理念,与民事审判庭承办郭某起诉赔偿损失的法官进行沟通,及时启动审判执行联动机制,化解双方矛盾,保障今年艾草顺利收割。

    眼看着又到艾草的收割季。7月7日,8名执行干警前往南阳市某村庄,一到地头,迎面而来一群村民。执行干警一边耐心细致释法析理说明利害关系,一边安抚村民的烦躁不满情绪。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村民同意郭某收割艾草,待晾晒出售后,由收购人将艾草款打至法院一案一账户中,法院将地租钱执行完后,剩余款仍归还郭某。③10

文章出处:2020年7月17日《南阳晚报》W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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