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 “软暴力”讨债 59人涉恶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7-21 08:25:28


    本报讯(记者 王勇 通讯员 郭霄)何某成立的公司承揽多家网络贷款公司催收业务,他们采取故意揭露贷款人隐私、辱骂、威胁、恐吓、电话短信骚扰等方式“软暴力”讨债。7月17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对何某等59名被告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

    被告何某于2016年5月20日在山东省济南市成立一咨询有限公司;同年12月5日又在山东省泰安市成立子公司。该公司通过故意揭露贷款人欠款的隐私,实施“软暴力”催收行为,滋扰贷款者本人及亲属和其他社会关系人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何某等59人为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承揽多家网络贷款公司催收业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为攫取高额利益,采取发债务催告函、假称立案、起诉、挖户籍等方式故意揭露贷款人隐私、辱骂等催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对“软暴力”的规定。被告人有完备的组织架构、层级和部门管理,有统一的行为模式、固定的重要成员及明晰的利益分配方式,有组织有预谋地共同实施“软暴力”催收的寻衅滋事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根据本案的具体犯罪事实对被告何某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58名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对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均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③8

文章出处:2020年7月21日《南阳晚报》W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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